许尽欢暗暗磨牙。
前两天怎么没有现,他这么能装呢!
早知道他对他图谋不轨,说啥都不应该答应陈砚舟,把他俩留下。
现在好了,引狼入室。
陈砚舟一走,他成羊入虎口了。
昨晚更不该一时想不开,让他进屋。
就应该让他去厨房打地铺,不,应该把他跟那货一样,扔进地窖里。
先饿上几天,再慢慢折磨他。
可这狗东西不知道有啥特殊能力,居然每次对上他,他都毫无反抗之力。
难道是男主对小配角的天生压制?
这么一想,一对一对上,他确实没什么胜算。
看来,还得另想办法才是。
许尽欢企图在他身上找出自己留下的标记,把他钉死在耻辱柱上。
可江逾白双腿并拢,胳膊再一挡,啥都看不见。
挡这么严实?
难道是做贼心虚?
许尽欢右腿屈膝,堂而皇之的用膝盖和小腿,跪压在他的双臂之间,以蛮横又不容拒绝的姿态,强行破开江逾白并拢的双腿。
江逾白居然也没抵抗,就那么任由他长驱直入。
甚至还特意放松,把双腿打开。
猛地失去了阻力,许尽欢差点儿一膝盖跪地上。
操!
腰上一紧。
许尽欢稳住身子,低头一看。
江逾白的两只大手,正毫不客气的抓在他的腰身两侧。
指尖堪堪合拢。
许尽欢是第一次,清晰意识到……这狗东西的手可真大。
两只手就能圈住他的腰。
离近一看,就算不想承认,但平心而论,狗作者还真的挺偏爱自己儿子的。
啥优点都往他身上加。
剑眉星目高鼻梁,脸部轮廓比雕塑都立体。
长得又高又帅,肩宽腰细,腿又直又长,还有腹肌和人鱼线。
手呢骨节分明,手指格外的修长有力。
就是人不是啥好东西。
果然,长相基础了,性格就不基础。
堂堂男主居然干出夜半三更偷袭,猥亵男配的卑劣行径。
你说他干就干吧,不承认就算了,还倒打一耙。
真欺负他没有记忆啊!
他还真就没有记忆。
虽然他没有记忆,但他的直觉告诉他,那个把他摁在墙上强吻的狗东西,绝对是他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