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就是他了吗?”
白念和还在梦乡的Antony十指相扣,看着他不禁露出笑意。
“我也很难说他是不是我的唯一,毕竟结婚了也可以离婚。但我知道,如果不和他结一次婚,我一辈子都会后悔。”
林予舒由衷地替他们开心,“恭喜恭喜,现在408就剩我一个高贵的未婚女青年了。”
“啧啧啧”,白念嗤笑,“那怪谁呀,你身边的优质男人那么多,还不是你不愿意尝试和其他男人交往,非要吊在纪铖这棵歪脖子树上。”
林予舒笑了笑,“怪我,都怪我。”
白念是安城人,在北城上的大学。
这次回国她从伦敦直飞北城,本想在北城见见朋友,停留两天后就回安城。但因为经历了飞机事故,迫不得已选择了乘坐高铁回家。
Antony一直在睡,白念无聊至极,只好一个人去车厢过道里闲逛。
看着出行的乘客,听他们说着熟悉的乡音,白念放松惬意,切身意识到她正和深爱的人踏上回家的归途。
漫无目的地走了几节车厢,她忽然发现角落里一个戴毛线帽的男人脱了外套,给了身边的女伴。
多么绅士的举动啊!
要是不认得这个男人的话,白念一定会这么说。
她气鼓鼓地回到了座位,把刚偷拍的照片发给了林予舒。
白念义愤填膺道:“你说纪铖这人是不是有病,自己穿短袖还要把外套给别的女人穿,冻死他算了。”
她的怒骂吓醒了Antony,惊醒后的他握着她的手安抚,“Baby,怎么了?不要生气,我一直都在。”
林予舒两指一滑放大了图片。
Evan披着一件男士外套歪头睡觉,而外套的主人就穿了一件无logo的黑色短T,手臂上歪歪扭扭贴了几张膏药,随意交叠在胸前看着窗外。
也不知道是什么复杂的情绪在作祟,驱使林予舒对白念故意说出:“我在美国遇到的那个学长最近和我表白了。也许你婚礼我要带着他一同出席,麻烦你帮我多留一个位置。”
【作者有话要说】
注[1][2]皆源于百度百科
第二十四章为什么喜欢我?
酸楚苦涩的情绪霎时间涌上心头,林予舒没办法控制好情绪,幼稚地像个故意说反话的孩子。
“说不定很快我也要和乔清禾结婚了呢,到时候请你做我的伴娘。”
白念:“真的假的?你不要为了故意气纪铖就随便找个男人结婚。”
林予舒冷酷地像个喜新厌旧的渣女,“纪铖早就不值得我故意做吸引他注意力的事情了。”
在白念的惊呼中,林予舒挂断了电话。
实在是太反常了。
由于职业要求,林予舒的情绪起伏很久没有这么大了。她能清楚地感受到由于体内肾上腺素分泌增多,心率和血压陡增,就连心脏的收缩力都反常地增强。
这是机体呈现出应激状态的生理反应,也是在意的最佳证据。
*
纪铖因为有飞行恐惧症,从不参加海外的音乐节,国内跨省市的行程也只依靠高铁出行。
国内的娱乐记者因为他,多了蹲守高铁站的习惯。
好在纪铖是个大方的老板,从不强人所难。
虽然自己坐着高铁,但每次都给一起参加行程的幕后工作人员订头等舱的机票。
平日只有高狄陪他坐高铁,但因为即将要在《RapKing》节目带来战队秀,时间紧迫,他不得已和Evan在前往安城的高铁上讨论舞美效果。
电视竞技节目不像UndergroundBattle比赛那样只关注实力。快餐时代要想在观众心中留下过目不忘作品,Rapper就必须做到与伴舞、布景、灯光等完全契合。
Evan从Dancer的角度,为纪铖贡献了不少舞台设计的建议。
北城四季鲜明,在这个季节已有不少人穿上了毛呢大衣,围上厚厚的围巾,满心欢喜地迎接冬日的来临。
但总有人别具一格。
Evan为了在记者的镜头中留下眼前一亮的穿搭美照,今天就穿了一件Oversize的卫衣和牛仔短裤,走下衣失踪的穿搭路线。
他们这个圈子的人AKA(又名)时尚弄潮儿们最喜欢搞反季穿搭。
夏天穿羽绒背心戴毛线帽,冬天定会反骨地穿短袖,以此彰显他们跑赢了季节,拥有与众不同的审美理念。
纪铖看Evan的膝盖冻得青紫,想起以前林予舒告诉他不穿秋裤膝关节容易受伤。
就像歌手们平日很注意保养嗓子,Dancer们也应该有保护膝盖的自觉。
纪铖大方地脱下外套递给她。
瑟瑟发抖的Evan坚持嘴硬,“不用,真的不用,我一点也不冷。阿嚏~”
“穿着吧”,纪铖戴上了降噪耳机,准备休息放空一会儿,“不要感冒影响了演出效果。”
“我还以为你关心我呢”,Evan撇嘴,不情不愿地披上了还带有余温的外套,“难道舞台在你眼里就这么重要吗?比我还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