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边打边骂着:“你个狗日的龟儿子,做啥子不好,敢当拐子,老子打断你手脚。”
“日你妈卖,干出这种事,就该千刀万剐。”
“我操,看老子断子绝孙腿。”
“beisi(普通话活该的意思),就该让这龟儿子修炼葵花宝典,那个石头说的英语叫啥子来着,哦,‘nojj’”
原来石头带歪的不止是村里的小孩子,还有这群盲目想学习的大人。
人贩子被打得在地上蜷缩成一团,他没想到,自己万试万灵的法子,居然栽在一群“汪汪队”上。
打累了的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小货郎按住,绳子捆得结结实实。
兵兵妈妈抱着醒来的儿子,又气又怕,对着人贩子骂个不停,转头却对着嘟嘟连连道谢。
经此一事,嘟嘟在村里的地位彻底变了!
以前大家只当它是“狗中霸主”,敬它三分;现在全村人都把它当成了小英雄,走到哪儿都受欢迎。
东家给块肉骨头,西家送碗肉汤,孩子们更是天天围着它转,把最甜的糖省下来给它吃。
嘟嘟也没了往日的“霸气”,对着村民总是温顺地摇尾巴,尤其是看到小孩,还会轻轻用脑袋蹭蹭他们的手心。
曾经的“狗大王”彻底变成了全村的团宠,每天依旧领着小弟巡村,但不再是单纯的“耀武扬威”,而是实实在在地守护着村里的安宁,成了红星大队最靠谱的“守护者”。
嘟嘟如今的日子过得越逍遥,村里的地盘早已逛腻,每天巡完村,就爱往深山里跑。
它捕猎的本事越来越高,野兔、山鸡根本不在话下,偶尔还能逮到只肥硕的野猪崽子。
每次捕猎归来,它都叼着战利品直奔林如月家,把猎物往院子里一放,就对着房门“嗷呜”叫两声,那模样,活脱脱是在邀功请赏,等着林如月给它烤得香喷喷的解馋。
这天,嘟嘟追着一只敏捷的岩羊往山深处跑,越跑越远,不知不觉就闯进了一片陌生的山谷。
刚绕过一块巨石,就撞见了一群真正的野狼——足足十几只,个个毛色杂乱、眼神凶狠,正围着一头肥鹿分食。
为的狼王体型壮硕,灰黑色的毛油光水滑,脖颈上的鬃毛炸开,透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狼王显然不欢迎这个不之客,抬起头对着嘟嘟出一声低沉的咆哮,警告它赶紧离开。
可嘟嘟是谁?它是村里狗群的霸主,骨子里流着纯种狼王的血,哪能受这窝囊气?
被人驱赶的瞬间,它的好胜心彻底被点燃,当即炸起灰白的毛,回以一声雄浑的怒吼,眼神锐利如刀,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
狼王见状,怒不可遏地扑了上来。
两只顶级掠食者瞬间扭打在一起,利爪翻飞,獠牙相向。
山谷里回荡着此起彼伏的咆哮声,尘土飞扬。
嘟嘟虽然年轻,但身形更矫健,反应也更快,加上在村里“实战”无数,格斗技巧早已炉火纯青。
它避开狼王的致命一扑,趁势咬住对方的后腿,猛地力撕扯,疼得狼王出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