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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第2页)

直到收到沈寒阳不太耐烦的眼神提醒,才扭着笨拙的身子下电梯,连沈总再见都忘了说。

沈寒阳在单位开了整整一天的会。中午休息的时候给颜清发了两通微信语音,均无人接听。

好在下午的会议比较简短,不到四点就结束。送走政府的负责人後,沈寒阳处理一些收尾工作,给赵秘书说了声提前走,就径直把车开到了L大东门外的五星街。

五星街向来乱糟糟没什麽秩序,行人横穿,电动车乱窜,两侧都被私家车当成了临时停车位,把本就不宽敞的双行道硬生生挤成了单行道。沈寒阳的车又宽又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了个夹缝泊进去。

他是脑子一热开车过来的,停下车才反应过来,无人带领,他进不去学校。

他在座位上点了根烟。天阴沉沉的,气压很低,看起来不久就要下雨。

五星街华灯初上,来放松闲游的学生们将整条街烘托得热热闹闹,一点感受不到风雨欲来的愁闷。

抽完一支烟,发给颜清的消息依然石沉大海。他推开车门下了车。

五星街的主力军是附近几所高校的学生,沈寒阳顶着那样一张脸走在一群学生里,多少有点惹眼。但他无所谓,手中夹着香烟,漫无目的地走,漫无目的地看,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是不是怀着某种不切实际的期待,期待着在人群里能遇见她?

路过一个有些熟悉的门脸,他的脚步停住了。

FANTLAND酒吧。

不断有学生模样的人推开不大的弹簧木门鱼贯而入,门头上悬着的风铃叮叮当当。他不记得上次来FANTLAND有这麽火爆。转眼一瞥,门口的黑板上赫然写着:老板订婚,全场酒水七折。

沈寒阳胸口像给什麽东西打了一拳,闷痛。

他深深吸了几口气,无济于事,浑身的肌肉都拧着。脸上再也挂不住风平浪静的表情,他伸手,狠狠推开那两扇木门。

之前还是冷淡风格酒吧里今天张灯结彩,气球,飘带,鲜花,生怕任何一个角落不被老板订婚的喜庆气氛感染到。

他还残存着最後一丝理智,握着拳头挑了个不显眼的角落坐下。头顶的音箱开始缓缓流淌出音乐,是《HowLongWillILoveYou》的调子。服务生夹着酒水单过来,恭恭敬敬欠身:“先生您好,有什麽想喝的,今天全场酒水七折。”

沈寒阳瞟了一眼酒水单,反问:“这麽大优惠?”

服务生笑了:“今天我们老板和未来老板娘订婚,所以折扣大,大家一起高兴高兴。”

旁边路过几个青年男女,似乎是常客,其中一个带鸭舌帽的矮个子多管闲事地冲沈寒阳说:“可劲儿造吧兄弟,诸葛从来没这麽大方过,必须让他出出血!”同行人嘻嘻哈哈地走过去。

服务生又问:“先生您想喝点什麽?”

沈寒阳连酒水单看都不看,随便一指:“就第一个吧。”

喝什麽,不重要。但他确实需要来点冰的,压制一下周身蔓延的烦躁。前三十年修炼的功力已经全用上了,还是被满场龙凤呈祥的气氛熏得呼吸都困难。他必须全力克制着自己,才能不露出内心真实的煎熬。

订婚?没先到昨天在乔熠那随口一句玩笑,竟一语成谶。

他们就那麽急不可耐?外面欢歌笑语,沈寒阳心里翻江倒海,意乱如麻。他从小就懂得,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也不在意。可时至今日,却第一次觉得,在有关她的事上面,这种无处诉说丶不被理解的情感隔绝,简直是一种不近人情的天罚。他们的大张旗鼓的庆祝,深刻衬托出他的孤单和失意。

转念又想,订婚代表什麽?什麽也不代表。哪怕是结婚……服务生端上来酒,他抓起来灌了下去,不愿再往下想。

这时候,音乐停了,场下也安静了。

一个长头发打扮得很艺术的男人上了台,沈寒阳估摸着他耳朵上戴的耳钉起码有二斤重。

长发男握住话筒,一开口嗓音动情:“大家好,我是Justin,孤狼乐队贝斯手。今天,是一个平凡的周六,但对于FANTLAND的所有成员来说,今天又是无比特殊的一天。常来这里做客的朋友们都不陌生,我们FANTLAND的灵魂——诸葛老大,”Justin朝台下某个方向比了个手势,沈寒阳循着方向望去,视线恰好被吧台的拐弯挡住。

Justin继续说:“今天是他的Bigday。哎,我就说了个Bigday,我们的女主角就脸红了?别害羞啊!”

在衆人的哄笑声中,沈寒阳心脏狂跳。所以她一天不接电话,是在这里忙她的所谓Bigday?他情不自禁又往吧台拐角看去,眼瞳动荡,既渴望看见,又怕看见。

Justin:“今天呢,是我们的王子和公主订婚的日子,是童话照进现实的一天。我除了高兴,高兴,还是高兴……”Justin又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沈寒阳耳朵嗡嗡响,几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最後,终于迎来Justin的结束语:“话说,我虽然长得不输给诸葛老大,但是今天毕竟是他的主场,我就做个开场白,抛砖引玉。接下来的时间交给我们的主人公。”

一个穿白衬衫的背影上了台,接过了麦克风,好事的Justin又从台下捞了一捧玫瑰塞他怀里。

沈寒阳定了定神,集中目光,才确定那确实是诸葛潇湘。他的样子看起来比以往有些不同,却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同。直到他冲着台下咧嘴一笑,沈寒阳才抓住问题的所在:本应该是大喜的样子,诸葛的面部肌肉却像往下走,脸上还不合时宜地起了痤疮,笑起来酸苦腐败,像腌过头的黄瓜。

沈寒阳在心底暗暗唾弃:“到底干了些什麽才能虚成这样……混蛋!”

诸葛潇湘先是低头半晌,像在酝酿情绪,然後擡起头,清了清嗓子,声音沙哑:“本来准备了一大篇稿子,上台了却大脑空白。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在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丫头,那时候我虽然以大哥自居,但其实心里也懵懵懂懂,糊里糊涂。後来,你的坚持,你的勇敢,让我这个傻子认清了自己的感情。感谢上天的眷顾,让一个不完美的我遇到一个这样完美的你,我的宝贝,我愿意永远做你的守护骑士!”

胡若婷已经急不可耐地冲上去,两人拥抱亲吻,玫瑰花被挤残,落了一地花瓣。

台下最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沈寒阳眯细起眼睛,看着白纱蓬蓬裙丶马丁靴丶又哭又笑的女孩,耳畔响起了起哄声:“亲一个!亲一个!”

沈寒阳抚了抚胸口,不知道是晚上没吃饭胃病作祟,还是被眼前一幕恶心着了,只觉得喝进去的酒往上倒流,多停留一会儿就要呕出来。

胡若婷笑着对台下人说:“我们回家亲!不给你们看!”

距离沈寒阳不远的一桌,几个人嘀嘀咕咕:

“俩人真不容易,若婷追诸葛追的好辛苦,之前诸葛一直回避,有段时间不是还找了个隔壁大学的女学生吗?”

“对,诸葛带那女孩来过几次,我见过,挺漂亮的。”

“漂亮有什麽用,烈女怕缠郎,反过来也是一个道理。若婷这麽长时间没白受委屈,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就在所有人都在欢呼丶吹口哨的时候,一个人缓缓站起来,走到台上。

诸葛挤作一团的笑固结住了:“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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