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麽在这儿?”她有些磕磕绊绊地问。
沈括一见她,双眼轻佻地往她脸上瞟,笑道:“怎麽?作为老板不能来巡视?”
“你开的餐厅?”阮静薇又是心惊,暗道自己倒霉,地狱打开了门等她闯进来。
沈括“嗯哼”一声,胳膊随意搭在她肩上:“下这麽大雨,不如我送你回去?”
阮静薇只觉得身上骤然一重,像挂了半扇猪肉,沈括身上浓郁的香水味扑面而来,比脂肪还腻。
她生理和心理都极度厌恶这个人,几乎是板住了不吐出来,但从小的教养让她不得不维持体面,僵硬地躲开了那只手:“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
说罢,攥紧挎包肩带就要走。
谁知刚迈步子,便被身後一股强劲的拉扯力拽回去。
沈括站在原地没动,手中的一把弯柄伞却牢牢勾住她领口,後颈下方露出一大片雪白肌肤。
他津津有味欣赏着,笑得恶劣:“躲什麽?送我未婚妻回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
裸露的皮肤在空气中发凉,刺骨,鸡皮疙瘩一片片麻上来。
阮静薇长这麽大,从没遭受过如此骚扰,又是羞恼又是憎恶,咬牙反驳:“还没订婚,乱认什麽未婚妻?”
“哟呵,脾气还不小。”沈括嘲弄地嗤笑,“你们家收了我家多少聘礼,难不成全都喂到狗肚子里了?连个响也听不见。”
一听聘礼这话,当即戳中阮静薇痛点,死瞪着他:“这麽心疼?那你趁早找他们要回去。反正我从没想过要嫁给你这种人。”
“你说什麽?”沈括阴下脸。
先前不过看她有几分姿色,才耐着性子对她和颜悦色,眼见是要做夫妻,他可以容忍她偶尔的骄纵,那样也算情。趣,可沈括嚣张多年,从来不能容忍有人爬到他头上去。
尤其是一个花大价钱“买”来的女人。
他发了怒,那双狐狸眼充斥兽性,凶恶无比:“收钱的时候倒是利索,你这时候又装什麽烈女?阮静薇,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悔婚,我不会放过你!”
她转身,抡圆了胳膊,一个响亮的耳光刷地甩到他脸上。
沈括木了两秒,待他反应过来时,阮静薇早已冲进雨幕里。
“贱人!”他将牙搓得咯吱响,当即暴怒地追出去。
沈括虽是酒囊饭袋,但男女到底体力差距大,三步并作两步,很快追上跌跌撞撞的阮静薇。
这个月接连栽跟头,还都是栽在女人身上,发起怒来,两个人更是像极了。
先前在兰嘉身上积攒的怒火与怨气,此刻像火山爆发似的,一蓬又一蓬,滚烫地炸开了。
他死死拽住阮静薇胳膊,推搡着,又骂得脏:“贱人!和易家那个疯女人一样,都是贱人!”
阮静薇气急,还了几次手,两人在雨里狼狈地纠缠起来。
沈括向来无脑的一个人,火气上头时更是不认人,见她反抗,当即扬起巴掌就想打。
阮静薇惊恐地睁大眼,当即抱头缩成一团。
谁知还没等到巴掌落下,便听见沈括嘶声的尖叫。
她小心仰起头,看见面前立了个穿黑西装的人,浓眉厉眼,高大健壮,正一手撑着伞,另一手攥着沈括手臂,轻而易举地向外翻折,迫得他发出阵阵杀猪般的惨叫。
见他求饶,那黑西装才将手一松,任由沈括瘫软在雨地里,哭爹喊娘。
危机就这样解除了,阮静薇呆呆地看着黑伞向她倾斜过来,挡住所有冷雨。
“小姐,我家先生请你上车。”那黑西装很有分寸地递来一只胳膊。
阮静薇也真就攀着那只胳膊站起身,两眼昏昏地望过去。夜雨,街边,一辆黑色轿车就静静停在那里。
同款车型,同款的连号车牌。
易家人。
司机为她打开车门,阮静薇浑身滴水,瑟瑟发抖地叫了声:“孟先生……”
车厢内光线温暖,不染尘埃,车内人正忙着翻看着一块pad,淡声说:“上来吧,送你一程。”
“可是我……”阮静薇攥着湿漉漉的衣摆,没动。
手心湿,鞋子也浸了泥水,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
孟岑筠这才擡眼看过来,略一打量,又很快收回视线。
她在冰凉的雨气里瑟缩,听见他再一次开口:“坐吧,不要紧。”
声线无波,甚至算不上温柔,却令她骤然鼻子一酸。
作者有话说:哥看pad是在给妹妹挑珠宝。[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