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一走,江彩玉就抓住了她的手对她说。
“你二姐本来是订了亲的,人家彩礼都给了,足足两百块!”
“现在她下乡了,那门亲事,你替她嫁过去。”
她当时以为,嫁人总比下乡要好。
至少不用去乡下刨土,不用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她点了头。
却没想到,自己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更深的地狱。
那个男人,是个酒鬼,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家暴犯。
新婚的第二天,他就因为输了钱,把她打得三天没能下床。
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和骨头碎裂般的剧痛,成了她之后多年,最熟悉的记忆。
她受不了了。
她要逃。
那时候,正流行偷渡去港城。
她趁着男人喝醉,偷走了他藏在床板下的五百块钱。
那是他所有的积蓄。
她用这笔钱,贿赂了蛇头,蜷缩在散着鱼腥味的船舱底,漂了三天三夜,终于到了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港城。
可她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女人,刚下船,就被一个自称是老乡的男人,骗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她流落街头。
像一条无家可可归的野狗,在最繁华的街角乞讨,在最肮脏的后巷和老鼠抢食。
她以为自己会就那样,像一条蛆虫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在那个冰冷的冬天。
直到,她遇到了林靳棠。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刺骨的寒风里,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无声地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门打开。
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踩在了肮脏的地面上。
男人逆着光,从车里走了下来。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矜贵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他走到她面前,蹲下身,递给她一块还带着温度的面包。
她像饿了十辈子的恶鬼,狼吞虎咽地将面包塞进嘴里,噎得直翻白眼。
男人没有嫌弃她。
等她吃完,他拿出一方雪白的手帕,动作轻柔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污垢。
然后,他问她。
“愿不愿意,跟我走?”
走投无路的她,在那一刻,看见了神明。
她拼命点头,坐上了那辆她只在画报上看过的名贵宝马车。
他把她带回了半山的一栋别墅。
别墅里有穿着制服的保姆,有温暖的壁炉,有吃不完的美食。
他给她换上漂亮的真丝裙子,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冻伤溃烂的脸和手涂上药膏。
他让她安心地住下。
他对她说,在这里,不会再有人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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