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时候孟锦并没有把买来的东西藏进空间,而是选择从街坊们羡慕的眼神中招摇过市。
选择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邻居们都是火眼金睛,你家今天吃了什么吃了几顿人家都能闻着味给你分析个明明白白,老爷子最近要补身体,那好东西肯定断不了,她自个饭量大,这粮食总得有个出处。
免得回头有人胡乱编造,没看见往家买,光看见吃了,这东西从哪来?怕不是用什么见不得光的手段弄来的吧?
孟锦现在岁,正是青春好年华,第一波脏水指定泼她脑袋上,她倒是不怕,但老爷子经不起折腾。
第二,她准备趁老爷子还没出院,先处理一波贼偷,暂时立个威,也能借机给院墙提升安全防护等级。
直白点,就是把不足两米的院墙修高点,弄点玻璃瓷片啥的。
不用担心贼不来,她今天这一招摇,百分百有贼光顾。
这年头,偷什么都没有偷粮食的多。
有贼偷的事立在那,说闲话的人能少一大半。
别小看现在的人传播流言的能力,不信你晚饭后去街头巷尾看看,全是扎堆吹牛打屁的。
这年头没什么娱乐,街头两条狗打架,传到街尾就成了群魔乱舞。
孟家要是突然修院墙,大家肯定会传孟家防着街坊领居,把大家伙都当成了贼。
事实如何大家心里有数,有没有那个贼心谁也说不准,但孟锦不能让事情定性成这样。
孟家几辈人都住在这,老爷子还是有几个好伙伴的,她不能让老爷子被孤立啊。
孟家今时不同往日,少了顶梁柱,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而且统共还没几个,这不就成了别人眼中的肥羊了吗?
被人找上门欺负是早晚的事,孟锦不喜欢被动,她喜欢先下手为强。
下午这顿,孟锦煮了一个杂粮饭、做了一个番茄炒蛋、一个拍黄瓜。
孟锦对自己的厨艺秀很满意。
照样收东西、锁厨房门,拎着两人份的饭菜加鸡汤去了医院。
“怎么样?好吃吗?”
孟锦看着大口吃饭的爷孙俩,满含期待的问。
“好呲!”
孟向阳嘴里塞满了饭菜,脸颊鼓得像仓鼠,衬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很可爱。
“嘴里有东西不许说话,喷的到处都是,不礼貌。”
孟锦无视了他的可爱。
孟向阳委屈???。
不是姐问的吗?他不回答也不礼貌啊!
老爷子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喷饭了。
孟锦
孟向阳
下午的孟老爷子精神头又好了些,孟向阳说爷爷之前还下床在走廊里溜达了一下,这会儿也能自己拿勺子吃饭了,就是手抖的厉害。
“爷爷,不行还是我给你喂吧。”
看他吃的那叫一个费劲,那勺子抖得比食堂打饭阿姨都厉害,半天喂不进嘴。
孟锦看着都着急。
“不用,我慢慢吃,小锦长大了,饭菜都做得这么好吃,尤其是这汤,特别鲜,我喝了汤身上都热乎乎的有劲儿了。”
老爷子冲着孟锦伸出一个颤巍巍的大拇指。
那行吧。
被老爷子夸,孟锦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
话说那鸡汤谁炖都能很鲜,鸡汤本来就鲜,她不过就是放了点姜蒜跟盐而已,喝了有劲儿那不是人参的功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