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爷只是腿暂时骨折了,又不是残废,哼。】
下一秒,丛春离开房间,卧室的房门紧闭。
段鸣霄放下了手机,扭过头目光直勾勾地落在紧闭的房门上。
【靠!真走?】
丛春回到房间後,洗了个澡换上了从家里带来的睡衣。
睡衣已经起球了,不过丛春十分爱惜这套睡衣,是他前几年生日里的时候,奶奶带他到镇上买的,本来镇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是城里淘汰下来的款式。
而丛春的这套睡衣是淡蓝色的条纹,上面还印着一只戴铃铛的小羊。
款式老旧,说是二十年前的産物,估计都有人会相信。
不过当时睡衣的尺寸特意买的很大,裤子的长度还拖地了,穿的时候只好挽起来一截。
不过现在的丛春穿起来正正好,刚好长裤遮住了他整个小腿部分,只露出骨感分明的脚踝。
段家给保姆住的地方在丛春看来非常好,这可以算得上是他二十年来住过最好的地方,不是墙上会不停簌簌落灰的土房子,也不是学校里拥挤狭小的十二人间宿舍。
段家给保姆住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张崭新的单人床,还有配套的桌子和椅子,以及独立的卫浴,可以媲美一些中端的酒店。
丛春从行李中找出了自己的画册还有几根铅笔,原本丛春准备今晚继续阅读一下自己购买的电子书“保姆育儿经”。
没想到晚上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手机彻底黑屏了,丛春用力拍了拍手机的後背都没有用。
男生的眼底闪过几分显而易见的心疼,他花八十块钱巨资购入的手机就这麽坏了。
这时候,男生已经握着铅笔在本子上绘画,丛春画的是段家门口的那块草地。
丛春喜欢画画,不过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学习,小时候就蹲在松软的田地里,拿着一根树杈子乐此不疲地画来画去。
读书後就是在学校里的图书馆里借阅一些绘画书籍,自己摸索。
乡下的夜晚,老人家都早早入睡了,娱乐活动很匮乏,丛春做完作业之後就经常掏出自己的小本子来画画。
本子也不是专门用来画画的那种绘画本,是丛春之前考到学校里年段第一的奖励,这个本子整体是墨绿色的,材质很好,外面还有一个牛皮质地的书皮套着。
厚厚的一本,陪伴了丛春将近三年的本子,丛春已经快要将它画完了。
丛春画了段家前院中式的走廊和亭子,他画得很准确,一点都不像是初学者,他不会简单的生搬硬套,而是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加入自己想法,片刻後,男生轻轻擦拭掉纸张上的橡皮屑。
丛春垂眸落在眼前的画作上,脑海里想起了下午在大厅玩游戏的时候,段鸣霄从自己的背後环住自己。
少爷身上那股好闻的香水味透着股冷冽,像是山间清晨的雾气让丛春觉得安心。
片刻後,铅笔又再次动了起来,和淡黄色的纸面接触发出沙沙声。
原本的风景建筑速写上赫然出现了一只格格不入的Q版小猪,骑着玩具小汽车,眼睛虽小,但是透着一股蔑视天下的王霸之气。
丛春不由得盯着画面上的小猪,抿了抿唇角,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