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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都怪少爷(第1页)

第94章都怪少爷

下午的时候,两人就在前厅的书桌前写字。

一旁的许宾州穿着一件棉麻的深色上衣,男人的眼角有细纹,闲适地品着茶,幽深的目光落在两人身上,心里却有些欣慰。

本来还想着臭小子带对象来他这里,会不会太过无聊,许宾州原定准备一些符合当下年轻人潮流的电子设备,现在倒是派不上用场。

练练字也好,练字修养身心。

而现在都说书画一家,前厅宽大的檀木桌前,正墙壁上方都挂着许宾州的作品,山水,花鸟人物都有,许多都是未公开的画作,画展上也见不到。

段鸣霄见丛春看得入迷,男生的唇角微抿,果然还是猜对了。

【来这里看,不比去画展人挤人看得舒服。】

太子爷是欣赏不了这些画,也不能上天飞,更不能下地跑,还要精心保护着,一点水都沾不得,之前圈子里就有传闻,许大师光是一年保养这些画的费用就要几百万。

而这些,对于大少爷来说,只不过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用处。

还不如烧了,还能够取暖。

檀木书桌上已然躺着一叠宣纸,都是丛春下午练的,现在都干透了。

段鸣霄原本还想趁机牵着人的手,再多练几回字,不过被丛春给“嫌弃”了。

其实是被丛春给婉拒了,少爷已经牵着他的手练过好几回了,再继续牵着只会妨碍他练字。

而且练字讲究的是要静心,而少爷总是喜欢动手动脚。

一下午的练习,倒让丛春觉得写毛笔字还挺有意思的,前厅挂在墙上的字,虽然看起来字形飘逸,不过却很有章法,细细品来有些字的形状像是某种动物。

餐桌上,段鸣霄埋头扒饭,还时不时用公筷给丛春夹几筷子菜肴。

似乎是担心丛春拘谨,不敢自己动手,于是大少爷手上动作不停,简直要快出残影,不一会儿丛春面前的饭碗就变成了一座小山。

大少爷现在恨不得许老头识趣点,赶紧吃完,去陶冶情操。

留给自己和丛春两人独处的空间。

于是,吃完饭後,两人一起到後院消食,没有其他人打扰。

柔静的月色下,天际被拉上了一块深色的幕布,温度没有再像白天的时候那样炎热,这里植被茂密,透着丝丝的凉意,四周传来微弱的蝉鸣声。

但是夜蝉仿佛有无穷的动力,一直鸣叫不停。

这处是许宾州的私宅,因为他好“苏式园林”中的造景,因此中庭的景致都是由他亲自把关设计。

丛春下午走进这曲折的回廊便发现这里一步一换景,到了晚上的时候,更是可以在窗中窥月。

这里一定耗费了主人家巨大的心血,设计建造而成,丛春的专业是建筑学,自然对一些设计造型,风格独特的建筑更加敏感些。

然而一旁的太子爷却不高兴了,早知道他就不带人来这里了。

丛春把他“忽视”得够彻底,大少爷就没有这麽没存在感的时候。

段鸣霄他不高兴,虽然出门在外时不时总有一堆烦人的苍蝇飞在耳边,说一些油腻腻的话,令人生厌。

不过丛春这只蝴蝶,不靠近他这朵花,同样也让大少爷觉得有些心烦。

中庭的小池塘边,上面铺设着一圈光滑的鹅卵石,丛春的手里掬着一把鱼食缓慢的往下撒。

两人练了一下午的字,之前镇上的学校是没有开设书法课的,镇上的课程都是固定的考试那一些,这是丛春第一次接触毛笔字。

不过他也没有条件学,之前比较小的时候,丛春因为喜欢画画,就拿着路边随意捡过来的树枝,在田间松软的泥土上涂涂写写。

甚至丛春会将一些树枝的尾部削尖,那样就更便于书写。

那时候丛春还没上学,奶奶有给他铅笔以後上学用,甚至有几根带色彩的,但是小丛春只知道这些东西要花钱买,他舍不得用。

後来小丛春渐渐收集了一些,他觉得手感不错,或者造型奇特的小树枝,放在小铁盒里,每天用完之後都洗干净放进去。

小铁盒是之前过年的时候,奶奶在镇上买的一盒蛋卷,盒子是大红色,上面还有一条锦鲤。

小丛春慢吞吞地吃完香甜的蛋卷之後舍不得丢,就把铁盒子洗干净晾晒,留了下来,这样可以拿它来装一些东西。

夜色中,自然不如白天看得那麽清晰,段鸣霄盯着丛春的侧脸,久久的没有开口说话。

不知道为什麽大少爷越看越喜欢,喜欢丛春脸上五官的每一个弧度,怎麽都长得恰到好处。

段鸣霄虽然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是大少爷对别人却是没有明确的美丑之分。

在太子爷眼里,只有长得比他丑的,还有长得没有人样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被他的赛车轮胎碾过。

然而,段鸣霄却觉得丛春长得好看,比橱窗里的娃娃还好看。

总之太子爷不想放手,甚至想时时刻刻将人抱在怀里,让对方的脚不沾地。

丛春的掌心上面覆盖着薄茧,冬日里有时候浸多了冷水还会长出水泡。

男生修长的手将鱼食缓慢的撒在池塘里,像是在播种那样,池塘中鱼食跟随着水波纹一样一圈一圈晕开。

不一会儿,池中各色的锦鲤张大嘴巴,一拥而来。

这些锦鲤大部分都是从德国引进的品种,抗病性强,活力很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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