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受辱。
但那登徒子竟然没有趁人之危?
行刺的这些年安钦见过不少患难夫妻和被情爱蒙昏了头的,但这沈宴珩明知道他是刺客,竟然还留着他的命,简直令人费解!
要说这老狐狸喜欢他那简直是无稽之谈,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刀尖上舔血的刺客。
何况庄主有令,他是一定要杀了他的。
安钦眸色复杂,皱起眉,翻身想跑。
一阵叮铃的清脆声响起。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被绑在了床的四角,呈“大”字形平躺着,镣铐是铁打的,没有钥匙根本脱不开身。
安钦咬紧牙关,奋力挣了挣,手腕顿时被磨破了皮,他却没有停下,忍着疼继续挣扎。
即便剥掉一层皮肉,他也要先跑才是,落在暗杀对象手中,或许可不止掉一层皮那麽简单了。
尤其那人……还是个十足的龌龊狂徒!
紧闭的房门“嘎吱”一声从外推开,一身红衣的沈宴珩叫院子里的人全部离开,走进来,锁上了门。
鲜红的衣裳衬得他的肤色更加白皙,儒雅温和的模样多了几分风流,含情脉脉的看着床上的人,露出了一个欢喜的笑容。
笑容还未彻底勾起,视线忽的闯进一片刺红,是床上的人手腕在镣铐上磨破了,腕口最宽的地方已经塞进了镣铐里蜷着,挤的充血通红。
沈宴珩眉心一蹙,大步走去,解开镣铐,抓起那双手腕,满眼心疼的吹了吹。
“怪我,忘了你是个刚烈的刺客,竟也没给你垫些东西。”
拿起床头匕首割了自己的衣摆,他撒上伤药,将他的手腕包住,然後继续将镣铐拷了回去。
不拷不行,他风月山庄的刺客逃跑的本事大着呢,各式各样的绳结都能解开,再叫人跑了。
安钦瞪着他,继续死鱼般挣了挣。
沈宴珩把他手腕和镣铐间的空隙用上好的衣料填满了,再挣不出什麽伤痕,这才满意。
拿起床头匕首,在安钦警惕的眼前危险的晃了晃。
沈宴珩笑着挑了挑眉,挑断了青年的衣带,用冷冰冰的刀刃把那碍事的衣襟拨到了两边。
胸膛陡然暴露在空气中,安钦胸口剧烈起伏,屈辱的捏紧了拳头。
原来是要等他醒了再奸辱他!
实在是……卑鄙!
沈宴珩指腹一寸一寸的从他的胸膛往下游走,碰到一处裂口,将那软皮揭了去,手心被猪皮沾的黏腻,他看了一眼,干净的掌心沾满了脏兮兮的胭脂。
沈宴珩起身端了一盆水过来,笑了笑,“怕我嫌弃你的伤不好看,特地涂了这麽多的粉?”
胡说八道!
伤疤分明是他作为刺客的勋章,只可惜没长在脸上,否则庄主一看就能知道他有多麽忠心不畏死!
安钦唇瓣颤了颤,偏过头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长得这麽俊,本官怎麽舍得动你。”沈宴珩净了手,擦干净他身上的颜料,指腹在那条凹凸不平的疤上抚了抚,温声哄道,”可心疼死人了,这伤是怎麽来的,告诉我,大人替你报仇去。”
安钦抿着唇,一副打死都不打算再开口的模样。
沈宴珩有的是办法治他:“继续当小哑巴的话,我可就……”
匕首挑开裤腰,一股凉风钻了进去,安钦睁眼瞪他,沈宴珩扬着嘴角弯了弯眼。
这也不是什麽不能说的机密,何况庄主早就将他们团灭了。
安钦面无表情道:“回程途中,被暗算。”
“谁做的?”
“前兵部尚书。”
前兵部尚书黄崇文和敌国有染,为官二十馀年不知草菅了多少人命,安钦接到任务前去行刺两国交接的人拿到那人暗中勾结的证据带回来,谁知返程途中,被黄崇文的人截住,若非庄主有先见之明派人接应,他那次恐怕回不来了。
事後黄崇文的罪行被公之于衆,抄家问斩,问斩前一日黄崇文死在狱中,世人都说他是怕游街砍头而畏罪自杀了,只有安钦知道,黄崇文是他亲手杀的。
他伤好之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手刃黄崇文。
那是庄主给他的报仇机会,安钦知道庄主一直是那样温柔细腻的人。
沈宴珩惊诧道:“那可巧了,你可知道兵部尚书是谁参的?”
是谁参的安钦倒是不知情,但若没有庄主的铁证,一个三品尚书,朝中党羽无数,绝不是一封奏章就能参倒的。
“兵部尚书是本官参的,家也是本官带人抄的,冥冥之中我帮你报了仇,我们还真是天定的姻缘。”
安钦不想理会这个将功全揽到自己身上的不要脸的老狐狸。
沈宴珩拿刀挑破了安钦的裤腰,发现里面还有一层,不免想起上回夜里那个图凉快光溜只穿着夜行衣的小刺客,一阵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