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打算重修妖道了,因为妖丹一旦被碎,想再修出来太难了。
而且碎了和被挖走还不一样,前者是彻底损毁,复原绝无可能。
所以我打算修魔道。
魔道和妖道仙道都不同。
妖道和仙道都需要丹为载体,而魔道不需要。
只需要将怨念丶执念丶恶念三者其中之一化为嗜血和杀戮的欲望,魔气便能自然而然的在体内聚拢生成。
利用魔气,便可驱动自己体内本就存在的强大的灵力。
都不用重修。
这样便弥补了没有妖丹的缺陷。
更何况,我要怨念有怨念,要执念有执念,至于恶念……
杀几个无辜人类就有了。
于是我便逮着普通凡人的村庄下手,不管他们多无辜多平凡,全部杀之!
孩子都不放过!
这样狂杀几轮之後,我的修为突飞猛进。
不仅恢复了我鼎盛时期的实力,还变得比原来更强了。
而因为我的强大,还顺利坐上了魔尊之位。
魔界所有魔修对我马首是瞻,皆拜倒在我强大的实力之下。
那一刻,看着脚下匍匐的衆人,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权利对人的吸引力。
怪不得,萧云峥如此热衷。
既然他喜欢这东西,那我也体验一番,看看它究竟有什麽好。
于是後来很多年,我都沉浸在杀戮中麻痹自己,因为只有杀人,才能使我变得更强。
他们才会更加崇拜我。
我甚至还想带着魔修,去毁了仙界。
可是最後还是忍住了。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麽念头让我忍住了这个冲动。
是对他残留的爱?
还是对他恨的咬牙切齿,连曾经和他待过的地方都恨的不想踏足半步?
无从得知。
没有答案。
总之,我还是保持现状。
日复一日,看似过得心满意足,实则空洞乏味。
明哲还是一直跟着我。
至于临界,也没太有什麽消息,估计还不知道我当了魔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