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基于你的经验和判断,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进一步刺激到被告人,还说出一些令被告人无法忍受的话,拿被告人最在意的事开玩笑,会不会令被告人做出极端行为?”
不等罗斐回答,林一唯便说:“反对。辩护人的提问同样带有引导性。即便死者曾经在语言上刺激被告人,这也不是杀人的理由。”
罗斐接道:“这的确不是杀人的理由,被告人从没有否认他杀害死者的事实。而我提的问题,是被告人犯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不能不问原因和动机,只看结果,就轻易裁定一个人的行为。”
直到宋昕忽然说:“我可以回答刚才的问题,用我的专业判断。也愿意为我接下来的话负上法律责任。”
“证人,你可要想清楚。”林一唯提醒道。
宋昕点头,遂看向审判长:“被告人最后一次找我,情绪的确很激动,也表示出极大的困扰。可当我们聊了半个小时之后,他的情绪就逐渐好转,还说了一句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话……他说‘如果我再因为这个人渣坐牢,也许我以后都见不到我妹妹了,她一个人无法生活,她需要我’。”
“正是这句话令我肯定,被告人已经打消找死者寻仇的目的。被告人认为比起死者过去做的事,他妹妹董承欣的未来更为要紧。他有责任照顾智商方面有缺陷的董承欣,因为要送外卖,害怕丢失现在的工作,就连去精神科看诊都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他曾说过不能靠拿低保生活,他还要给他妹妹存嫁妆,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会选择忍下来。所以后来当我听说被告人去找死者理论时,我感到非常意外,因为这和他那天的保证完全相悖。”
“基于我的经验,我当时的直觉就是这中间一定发生了某些‘意外’。如果被告人一开始就决定找死者,那么他就不会连外卖都不送而跑来找我。他这份工作对好评率和全勤考核十分严格,他请假就意味着当月可能无法达标。而他来找我,这个行为不仅是求助,也是一种自救的表现。一个求生欲这样强烈,在发现自己情绪极度不稳,还能生出自救意识的受助者,要令他做出杀人行为,这种‘意外’所带来的刺激一定强烈到足以突破他的所有精神防线。否则以被告人当时的理性思考,但凡有一点时间缓冲令他想清楚,他都不会砍下那一刀。”
第61章只能说一句“当年我也和你一……
如果单独听宋昕的话,加上他自身形象和颇具说服力的专业背景,会有很多人选择相信董承宇并无杀人意图。
可当宋昕话音落地时,林一唯却无缝衔接道:“证人的结论只是一种‘假设’。被告人的确杀害死者,而且主观恶意非常强烈。在过去的心理咨询中他也多次表示出要除掉死者的意图。虽然在后面的咨询里,被告人有过犹豫、摇摆,但他最终还是选择将死者杀害。我先基于这个事实,就没必要再被告人‘会不会砍下那一刀’这种带有假设性的问题了。”
随即林一唯转向罗斐,算是反驳,也算是回应他前面的话:“法律的确不能只谈结果而不看过程、起因,但无论是怎样的原因都不能掩盖像‘故意杀人’这样的恶行。虽然被告人是为了保护妹妹而杀人,但杀人就是杀人。”
“我能提个问题吗?”没想到就在这时,已经作证结束的宋昕却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而且目光一直看着林一唯。
连审判长也也感到意外:“证人,你的问题是否和本案有关?”
“有些关联,恳请审判长同意。”
“好,你问吧。”
宋昕再次看向林一唯,又看了下四周,说:“我不是司法体系内的人,但我听说过一些‘传闻’,像是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这样的事情,到了司法程序,往往是不问缘由只看结果,是典型的结果论。所谓的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据说只存在法条中,现实里极度稀缺。只要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打到足以判刑的伤情,那么即便出发点是正当的,也要被判。为什么现实和书本差距如此之大?我相信和我一样司法体系之外的人,更关注的是董承宇的动机和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而非只看结果。”
林一唯:“你所说的正当防卫和本案没有关联,董承宇既不是正当防卫,更不是见义勇为。而且他不是打伤人,是杀了人,情节和程度都非常严重。如果一味地将动机和过程放大来看,大到掩盖结果的地步,那么以后还会发生很多为亲人而杀人的恶性事件。而这个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的。”
宋昕:“可据我所知,董承宇当天并不是‘独自’前往案发现场,他一直在和一个朋友通电话。在那段时间里,那个朋友所说的话对于后面的结果也起到一定催化作用。”
林一唯的表现一如既往地稳定,听到这话依然神色不动。
她曾做过十年律师,而后才转做检察官。也就是说,她曾站在过辩护席上,体会过被怀疑,被质问的立场。
有人问过她为什么要为坏人打官司,审判长和检察官投来的目光全都带着偏见。也有办案民警抱怨过,辛辛苦苦找来的证据,明明都可以证明嫌疑人有罪,却被林一唯的三寸不烂之舌诡辩推翻。
林一唯见过各式各样的嫌疑人和证人,像是宋昕这种跑到证人席上展开辩论的证人过去也大有人在。
她作为检方,本该制止宋昕将话题扯开,将董承宇的法律责任分摊出去的行为,可她还是回应道:“你说的朋友指的就是本案的证人张魏。”
“是。”
宋昕不知道的是,林一唯当律师那会儿,就曾经利用过个别证人的狡猾和诡辩而逆风翻盘。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都是她玩剩下的。
“请问证人,事发之后张魏有和你提过案发当日他和被告人通电话的具体内容吗?”
“没有。”
“那么你所说的‘催化作用’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是依据我对证人张魏的了解。他也曾找我做过心理咨询。”
“做过几次?”
“四、五次左右。”
“我记得你之前说,要精准全面地了解受助者,起码要咨询半年以上,而且还和半年之间的咨询次数有关。如果次数过少,很难做出判断。对吧?”
“是。”
“既然如此,你只是给张魏做了四、五次咨询,怎么敢说对他足够了解,甚至了解到能精准猜测出他们在电话里的内容?”
“我有我的专业判断。”
“可是上了法庭,一切都要讲证据。你的专业判断是你的个人主观认知,带有强烈的主观倾向。而你的主观倾向更偏向谁,在你的回答中我们都看出来了。你很同情被告人,所以你的专业判断已经失了偏颇。”
到这里,经验老到的林一唯基本上已经堵住宋昕证词的所有“出口”,令宋昕前面的证词可信度变得越发薄弱。
“倾向性”的标签一旦贴上就很难摘下来,这三个字还会给所有人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
可即便如此,宋昕依然没有放弃:“你这样评价我的专业判断,同样带有主观倾向。你们检察院的立场就是给被告人定罪,当我提出另一种可能性存在的时候,你就用你的主观倾向来定义我的发言带有主观倾向。还有一点希望你们不要误会,我的发言并不是给被告人脱罪,而是因为我更认同辩护人的观点,法律不该‘结果论’,更应该还原动机和过程。在我看来现在明明还有一个疑点没有解开,但你们所有人都选择视而不见,这根本说不通。案件判罚应当令大众信服,而不是令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感到疑惑。如果你们可以解开我所说的疑点,令我信服,那么我愿意为我刚才的话向证人张魏公开道歉。可如果你们回答不出来我的问题,我的疑问将永远存在,我还会认为在这个法庭上,这里每个人都在糊弄事儿。”
“我知道今天的庭审对被告人非常重要,这个案子要推翻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而我在立场上没有任何倾向,纯属是作为一个局外人,将我看到的、产生疑惑的事实说出来。我做这件事没有任何动机,我和被告人非亲非故,我为他做心理咨询完全免费,没有任何利益牵扯。我只是认为这么严重的罪名,更应该弄清楚前因后果再下判断。我想如果你们或是你们的亲人有一天站在被告席上,却没有人相信你们的话,你们就会明白被告人的感受了。”
当这番话落下时,旁听席上好几个人都在点头,似乎认同居多。
但也有人皱起眉头,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杀人犯。听到“杀人犯”三个字,很难有人不会投去异样的目光。再说不管摆在面前的是天大的理由,杀人就是杀人。如果人人都拿亲人当挡箭牌,社会不就乱套了吗?
直到宋昕发言结束,回到旁听席。
不管刚才那番话多么振聋发聩,对于法庭的进度却没有丝毫影响,所有人都像是没听到一样。
罗斐的态度也很平淡,并没有因宋昕的表态而借题发挥,显然早已料到这种结果。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证人的几句话就改变审判方向,那司法程序将毫无秩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