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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清醒着沉沦(第2页)

我几乎是扑了过去。冰冷的雨丝打在脸上,也浇不熄心头的灼热。垃圾桶顶盖湿漉漉的,沾着雨水和烟灰。那截烟蒂很短,滤嘴处被他修长的手指捏得微微变形,浸了雨水,显得更加颓败。我毫不犹豫地捡起它,湿漉漉的,带着浓烈烟草味的残余。我甚至能想象出他薄唇含住它的样子,想象那烟雾是如何被他吸入肺腑,再缓缓吐出。

我将它紧紧攥在手心,冰冷的雨水和烟草的余烬混合在一起,刺激着皮肤。一种近乎献祭般的、巨大的满足感淹没了所有理智。我成功了。我收集到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那曾在他唇齿间停留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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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办公桌最底层那个带锁的抽屉,渐渐变成了一个秘密的圣坛。里面整齐地分类摆放着我的“圣物”:那个洗得干干净净、却再也舍不得使用的白色马克杯;那些被细心抚平褶皱、按日期排列好的写满他字迹的废纸;还有那个用透明小密封袋精心装起来的、湿漉漉的烟蒂——它躺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带着颓靡气息的证物。

我时常在午休无人的时候,或者加班到深夜的寂静里,小心翼翼地打开抽屉,拿出其中一件,放在掌心细细摩挲,或者放在鼻尖深深嗅闻。那上面残留的气息,那些他触碰过的痕迹,仿佛带着微弱的电流,能穿透皮肤,直抵心脏,带来一阵短暂而虚幻的慰藉,填补着那无时无刻不在蔓延的巨大空洞。每一次触碰,都像是一次隐秘的朝圣,一次饮鸩止渴的自我救赎。

时间在这种隐秘的收集和病态的沉溺中,无声地流淌。转眼,三年过去了。

又是一个加班到深夜的日子。办公室里只剩下键盘敲击声和空调单调的送风声。我揉着涩的眼睛,目光却不受控制地飘向斜对面那个始终整洁、带着疏离感的工位——沈牧的。他刚离开不久,桌上空无一物,只有一盏孤零零的台灯还亮着,投下暖黄的光晕。

“喂,晚晚!什么呆呢?”一个带着笑意的清脆声音在耳边响起,伴随着一阵香奈儿五号的浓郁香气。程薇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空椅子上,身体亲昵地靠过来,打断了我的凝视。

程薇是我的大学室友,如今是公司公关部的红人。她今天穿了件剪裁大胆的红色连衣裙,衬得肌肤胜雪,妆容精致无瑕,整个人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光彩夺目。她是我在这座冰冷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唯一知道我心底那个隐秘角落的人。

“没什么,就是有点累。”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肩膀,避开她身上过于浓烈的香气,目光闪烁地移回自己的电脑屏幕。

程薇顺着我方才的视线方向瞥了一眼沈牧空荡荡的工位,红唇勾起一个了然又带着点促狭的弧度。她凑得更近,压低声音,带着一种熟稔的调侃:“啧,又偷看人家沈总监的空位子?晚晚,不是我说你,你这‘收藏癖’是不是该收收了?”她纤细的手指点了点我那个上了锁的抽屉,“三年了,你收集他那些‘破烂’,堆满一抽屉了吧?杯子,废纸,烟屁股……我的天,上次看到你藏的那个烟蒂,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的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办公室里,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我的脸颊瞬间烧了起来,一种被当众扒光的羞耻感让我恨不得立刻消失。我猛地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键盘的边缘。

“他……”程薇的声音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或者说是优越感,她晃了晃精心打理的卷,语气轻飘飘的,“他可能连你名字都记不全吧?林晚,晚晚?在他眼里,大概就是个‘那个提案做得很烂但挺爱哭的文案’?你费这些心思,图什么呢?”她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眼神瞟向沈牧的座位方向,带着一丝我无法解读的复杂,“沈牧那种男人,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他身边来来往往的,哪个不是人精?你啊,清醒点吧,别把自己搞得像个……像个笑话。”

“笑话”两个字,像两把淬了冰的匕,精准地捅进我心脏最脆弱的地方。三年前提案会上那种被剥光示众的羞耻感,伴随着沈牧递来的手帕带来的短暂温暖,排山倒海般再次袭来。我死死咬住下唇,尝到了熟悉的血腥味,才勉强压住喉咙里涌上的哽咽和眩晕。

程薇看着我瞬间煞白的脸色,似乎意识到话说重了,语气软了下来,带着一种施舍般的安慰:“哎呀,我也是为你好嘛。早点认清现实,别钻牛角尖了。这世上好男人多的是,何必吊死在一棵够不到的树上?”她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留下一个混合着香水和咖啡的复杂气息,“走啦,约了人宵夜,你也别熬太晚。”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音渐渐远去,办公室里重新陷入死寂。只剩下空调的冷风和电脑主机低沉的嗡鸣。我像一尊被抽空了灵魂的石像,僵在椅子上。程薇的话,每一个字都在脑海里疯狂回响、放大。

“连你名字都记不全吧……”

“像个笑话……”

“图什么呢?”

是啊,图什么呢?三年了。一千多个日夜,我像个卑微的拾荒者,收集着他丢弃的垃圾,从中汲取一点点虚幻的温暖,支撑着自己在这座冰冷城市里摇摇欲坠的生存。我以为那是爱,是深情,是无人理解的坚守。可在别人眼里,在程薇这样光芒万丈的人眼里,在沈牧那样高不可攀的人眼里,我是什么?

一个可笑的、执迷不悟的、收藏垃圾的疯子。

一股冰冷的绝望,如同深海的寒流,从脚底迅蔓延至四肢百骸。那支撑了我三年的、名为“迷恋”的支柱,在程薇轻飘飘的嘲讽中,出了不堪重负的碎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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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一个证明。一个能证明我并非徒劳、并非疯癫的证明。一个能让我抓住点什么,不至于彻底沉没的东西。

这个念头如同疯长的藤蔓,瞬间缠绕住了我所有的理智。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抽屉里那个装着烟蒂的密封袋上。那个被雨水打湿过、被他唇齿触碰过的烟蒂。

天台。

午夜的寒风像无数把冰冷的小刀,毫无阻碍地钻进我单薄的毛衣领口,切割着皮肤。巨大的城市在脚下铺陈开一片璀璨却冰冷的灯海,车流如同光的细线,无声地穿梭流淌。喧嚣被隔绝在几十层楼之下,这里只有风的呼啸,以及无边无际的、令人窒息的空旷。

我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沉重的纸箱,里面是这三年来的所有“珍藏”:那个洗得白的马克杯,一叠叠抚平了褶皱的废纸,还有那个装着烟蒂的密封袋。它们此刻沉甸甸的,像压在我心口的巨石。

我把纸箱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出沉闷的声响。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小小的密封袋。烟蒂在里面,像一个蜷缩的、肮脏的标本。我撕开袋子,小心翼翼地将那截短小的、滤嘴部分被捏得变形的烟蒂取了出来。指尖触碰到它湿冷粗糙的表面,带着残留的烟草气味,一种混杂着恶心和奇异兴奋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

旁边,是我从花市买来的几个廉价塑料花盆和一包营养土。我蹲下身,像个最虔诚也最疯狂的园丁,将泥土倒进花盆里,动作近乎粗暴。然后,我用颤抖的手指,在每一个花盆中央挖出一个小坑。最后,郑重地,将那截承载了我所有扭曲执念的烟蒂,埋进了其中一个花盆的泥土深处。其余的几盆,则种上了普通的薄荷种子。

做完这一切,我脱力般地跌坐在地上,背靠着冰冷粗糙的水泥围栏。寒风卷起尘土和枯叶,打在脸上。我抱着膝盖,眼睛死死盯着那几盆新种的泥土,仿佛它们下一秒就能破土而出,长出能证明我并非虚妄的奇迹。

时间在冰冷的煎熬中流逝。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分钟,也许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就在我感觉四肢都快冻僵麻木的时候,楼下隐约传来汽车引擎熄灭的声音。

这个时间点……会是谁?

鬼使神差地,我挣扎着爬起来,拖着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挪到围栏边,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下望去。

楼下的街灯散着昏黄的光晕,清晰地勾勒出大楼入口处的情景。一辆线条流畅的黑色轿车安静地停在那里。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走了下来——是沈牧。

我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随即又疯狂地擂动起来。他绕过车头,走到副驾驶座旁,绅士地拉开了车门。

一只踩着精致高跟鞋、纤细白皙的脚踝优雅地探出,落在地面上。紧接着,一个穿着耀眼红裙的身影轻盈地钻了出来。是程薇!

她站定,夜风吹拂着她精心打理过的卷,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明媚动人的笑容。她仰起头,看着沈牧,红唇轻启,似乎在说着什么。昏黄的灯光下,她像一朵在夜色中盛放的玫瑰,娇艳欲滴。

沈牧微微低下头。他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依旧是那种淡淡的、带着距离感的平静。但接下来的一幕,却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了我的视网膜上,烫穿了我的灵魂!

他伸出手,动作自然而熟稔,轻轻拂开程薇被风吹到脸颊上的一缕丝。然后,他的头更低了一些,温热的唇,就那么自然地、轻轻地印在了程薇光洁饱满的额头上!

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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