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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夜小说>捡了一个小祖宗by落鮨 > 1020(第2页)

1020(第2页)

霁雨晨问:“那怎么还青那么大一片?”

王志给他科普,说这东西叫皮下出血,既然昨天已经用了药,也没有感染迹象,索性等痂掉了自己就能长好。

他让徐闯回去冷敷一下,48小时之后热敷,淤青很快就散了。

后来王志又从铁皮柜里拿了镊子和碘伏棉球帮人将伤口周围的渗出液处理干净,再覆上块纱布。徐闯要给他看诊费,王志没要,说这点小事儿犯不着谈钱。

两人从诊所出来,霁雨晨怀里抱着王志给的两片膏药,说等伤口好了可以贴上试试。他觉得这王大夫似乎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差劲,徐闯说:“他除了嘴贫,人其实不错。”

第12章七夕

时间转眼过了月余,徐闯给家里添置了个电风扇,能摇头的那种。

他从小卖部大婶那订的货,在得知九儿被捂出痱子的第二天就跟人说好了,交了钱,东西过了好些天才到,回去就给人用了上。

霁雨晨很宝贝那电风扇,只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才用,白天自己在家都不开,想省点电费。徐闯让他放心用,自己有钱,霁雨晨好奇问他:“你哪来的钱?”徐闯说:“以前打工攒下的,本来想着留着娶媳妇儿用。”

这话说的蹊跷,半截拉块,也不说现在怎么就不攒了?不留着娶媳妇儿了?是花了再挣还是什么别的?霁雨晨觉得徐闯说不定也有那意思,身体总比嘴巴诚实,不然也犯不着对他起反应——除了上次在荷塘,后来还有好几次,霁雨晨早上起床见人鬼鬼祟祟,见着就躲,心里没鬼才怪。

当然他也不急于挑明什么,因为觉得自己这记忆怕是没那么容易恢复,说不定以后也想不起来了。自从报了案,派出所那边杳无音信,他将唯一的希望寄托于自己的父母家人能找过来,可这毕竟是个连路都没通的地方,还不知道要待多少时日。

八月末的一天,霁雨晨去诊所拆石膏,没征得徐闯的同意,因为这人非要带他去医院,还要拍片子。霁雨晨觉得花钱,偷摸去找王志,王志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问他:“这下我不是庸医了?”

霁雨晨低头瞥嘴,遥想上次徐闯受伤王志说的都对,冷敷后热敷,没两天淤青就散了,血痂掉了之后也没留疤。

他想起那膏药徐闯没用,没准用上更好。

霁雨晨小声道:“我没说你是庸医”

王志不跟他计较,大刀阔斧往那一坐,问徐闯怎么没跟着一起来?

霁雨晨编瞎话:“他去地里了不得空,就我自己来的…”

这话要是给外人听了可能没什么毛病,谁说拆石膏就一定要有人陪?可王志不一样,他又不是没见过徐闯对他家这位小朋友多么上心,说句话的功夫都要一瞬不瞬的盯着看,王志宁愿信他是齐天大圣都不能信徐闯给人一个人扔这。

他给徐闯打电话,对面没多一会儿就赶了过来,急得和什么似的。

霁雨晨好说歹说,徐闯总算答应:等有空去镇上的时候再顺便做检查,就不单独跑一趟-

之后的几天村里搞了场祭祀,祈求庄稼丰收、风调雨顺,霁雨晨听说前塘村以前在丰收时节经历过一场大雨,泥石流淹没了大片农田,村民颗粒无收。所以从那之后每年出了伏,村里都会搞祭祀活动,也算是祈求山神保佑。

当然霁雨晨对祭祀这事没什么认同感,甚至觉得有迷信成分在,但他不会说,只是在心里想想。

祭祀结束后村民四散而去,村长在前头喊话,让年轻人到旁边聚下。

村里的年轻人统共那么几个,一只手数得过来:除了徐闯和霁雨晨、香椿那丫头,再来就只有村尾李家的二儿子,大家都叫他李二狗。

村长说过阵子就是七夕节,隔壁村要组织看电影,问有没有想参加的,村里给报销。

此话一出,香椿最先举手,说要报名,旁边凑热闹的小孩子更是叽叽喳喳要去,村长说:“那电影都是讲谈对象的,你们这么小去什么去?也看不懂。”

小家伙们吵闹个不停,父母管不住,说他们大人去看,带着孩子,村长说也行,到时候可看好了,别让孩子乱跑。

霁雨晨来了这还没看过电影,他印象里知道电影是个什么东西,有影院、有放映厅,想着隔壁村应该没这配置,镇上说不定才有。徐闯说:“没你想的那么好,他们就是在广场上支个投影仪,挂块白布,然后摆上凳子露天看,你要是想去我给咱俩报名。”

霁雨晨听着兴致缺缺,大晚上的在外面喂蚊子总让人提不起兴趣,可他也没别的事做,想着看看电影说不定还能想起什么。

村长在前面统计人数,徐闯过去报名,回来的时候香椿跟在旁边一口一个“大力哥”。她摆弄着头发说咱们到时一起去,徐闯回头看了看霁雨晨,说九儿也去,香椿朝这边看了眼,没说话-

看电影的时间定在一个周五,徐闯从养猪场回来,说他们那的母猪快生了,就是这两天的事。霁雨晨问他:“那你需要加班吗?”徐闯说:“不一定,得看什么时候,要是人手够,我就不去了。”

霁雨晨不知道母猪生小猪是个什么流程,是不是也需要接生,徐闯这话听着和他干过这活儿,或者会干、很熟似的,总之有点神奇。霁雨晨没当回事,想着自己也帮不上忙,索性只当闲话。

他在屋里换衣服,脚上蹬着自己被捡到那天穿的白球鞋,被徐闯刷了出来,和新的似的。外面传来讲话声,女生笑的花枝招展,也不知道徐闯说了什么。

他换好衣服出门,黑色的修身版长裤搭配同色T恤,外面罩着徐闯的黑衬衫。他怕被蚊子咬,手腕脚腕都涂了风油精,还有耳朵后面,恨不能把自己包裹严实。

香椿站在院子里看他,不得不承认这人有种雌雄莫辨的美:分明是帅气的长相,五官间却透着丝媚,她一个女生看了都要自叹不如。

香椿第一次见霁雨晨只觉得是位帅气的男生,鼻尖那一点痣给人记忆尤深,可越往后越生出些不一样的情愫:她把霁雨晨当竞争对手,也不知哪来的心思,见着总想比比。她觉得或许是因为这人整天和徐闯在一块,并且身高体型都有所差异,客观来讲竟然有种“般配”之感,就像是现在:霁雨晨穿了一身黑,徐闯却是白色背心和同色短袖罩衫,怎么看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

香椿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花裙子,明艳的一抹黄,在徐闯身边好像也还不错,如果没有九儿更好。她抬手打招呼,语气不算客气,问他:“你还没找到家人吗?”

霁雨晨摇了摇头,“没找到,估计还要在闯哥这住一阵。”

霁雨晨嘴上不输,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给人怼回去再说,徐闯看着他笑,把人拉到身边,说我们走吧。

前塘村的门口是土路,无论摩的还是拖拉机都有够颠簸,这次村里给包了车,把人一起送过去,霁雨晨还是差点被颠散架。

他从车上下来扶着腰好一顿深呼吸,香椿想拉人先走,徐闯不乐意,于是俩人一起陪霁雨晨在那缓神儿。

他们到的晚,前面的空位都被占上了,挨着的座位只剩下倒数两排,香椿找了靠中间的座位,徐闯让她挪过去点,留下空给九儿。

霁雨晨坐下后脸色仍旧不太好,徐闯歪过头来问:“你是不是还不舒服?我帮你去要杯水。”

霁雨晨拉住正要起身的人,摇头说没事,自己歇会就好了。

电影放的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很古早的片子,霁雨晨觉得自己看过,但想不起来在哪、又或是什么时候,周围的村民都看得津津乐道,他起来去上厕所,问了地方,没让徐闯陪。

这里的发展建设比前塘村好,村民普遍看着更有钱,房子跟他们那都不一个样。其实两地相隔不过十数公里,模样却是天壤之别,霁雨晨思考其中原因,觉得那句话挺有道理:要想富,先修路。

前塘村出入就一条土路,下雨根本没法走,即便天气好,出来一趟都要废半条命。他来了这一共出来过两次,一次是去镇上报案,另一次是和徐闯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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