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之光,最初的家底就是这样吗?
稀稀拉拉百来号人,这没什么。
但是站在最左边的那个。
如果姜烟没看错的话,拿得是舀汤的大木勺吧?
还有站在后面的那个。
她要是没有理解错,脚边是牵了一只大黄狗吗?
她知道,最开始嘛!白手起家。
那的确是装备要差一点的。
可百十号人,锄头加起来不超过五十把。
姜烟都不想用武器做统计了,就说含铁量吧。
哪怕加上牛鼻子上的鼻环,可能都没有对面一个小队的含铁量高。
最威风的坐骑,当属刘秀的黄牛。
不是姜烟嘲讽。
她小时候跟着姜爷爷去老家扫墓,村头打群架的武器都比这精良。
所以,她真的很难想象。
刘秀的帝业最初就是从这稀稀拉拉的队伍里开始的。
拍拍刘秀的肩膀:“很厉害。真的!”
或许真的有天意。
让大汉自刘秀的手中再度复兴,在这片土地绵延百年。
可如果没有刘秀的个人能力,帝王之路也绝非老天就能做决定的。
很快,刘秀与兄长刘演的第一场战役就打起来了。
说是战役,其实也只是在新野一带小范围的暴乱。
刘秀骑着黄牛,的确如他所说的那样。
若是黄牛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马差。
一声声洪亮的牛叫声中,姜烟能看到好几个人被黄牛顶飞。
刘秀手里挥舞的甚至只是一把锄头。
就算如此,姜烟在一旁看得也心潮澎湃。
没有什么战术,也没有大场面。
可姜烟知道。
一切,就这么拉开了帷幕。
属于刘秀的历史舞台,而今唱响。
这一仗,刘秀兄弟赢了。
最大的战利品是一匹马。
只是,刘秀还来不及为自己拥有一匹马而欢喜。
刘秀和刘演兄弟俩又接连取胜,湖阳和棘阳大捷,兄弟俩的队伍也随着战事的胜利装备比起最开始,好了不少。
他们想要乘胜追击北上,直取宛城。
但在到达宛城之前,他们前方是身处深谷密林中的村庄,名——小长安!——
作者有话说:①:《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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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第306章*“你们走。”刘元望……
越是靠近小长安,刘秀脸上的笑意就越少。
到达小长安时,他甚至几次骑马想要调转回去。
可无论刘秀如何挣扎,他都改变不了已经成事实的历史。
刘秀在幻境里也不是没有用过其他办法,可每次想要提出改变路线的时候,系统会直接暂停整个幻境。
路边的落叶,甚至是空气中的灰尘都在这一刻停滞。
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