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的街道空无一人。
苏念握着方向盘,指尖因为用力而白。车窗外的城市正在醒来,环卫工人在扫街,早餐店亮起灯,送报的电动车呼啸而过。
平凡的人间烟火。
可她的世界,刚刚经历了一场海啸。
仪表盘上的时钟显示:o:。
距离陆延舟跳海,过去了四个小时十七分钟。
距离她把他从死神手里抢回来,过去了三个小时四十分钟。
距离她坐在车里抖、呕吐、然后擦干眼泪决定去医院,过去了两个小时整。
“我不给,你不能死。”
这句话在她脑子里循环播放,像咒语,又像枷锁。
她当时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是因为恨吗?是因为想报复吗?是因为……不想让他这么轻易解脱吗?
也许都是。
但也许,还有别的。
当她站在快艇边,看着救援人员摇头准备放弃时,那一瞬间席卷而来的恐惧——不是恨意消失的恐惧,而是“他就这么死了?”的荒谬感。
他怎么能死?
他欠她的还没还。
他还没亲眼看着她怎么把“新生”做到上市,怎么把他最在意的陆氏集团踩在脚下,怎么在他母亲面前扬眉吐气。
他还没……还没真正地说一句“我错了”。
不是醉酒后的胡话,不是病床上的呓语,而是清醒地、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苏念,我错了。
所以,她不能让他死。
至少现在不能。
红灯。
苏念踩下刹车,目光无意识地落在副驾驶座上那份文件夹上。
李律师的效率很高。两个小时,一份完整的《生命权处置协议》就到了她邮箱。她打印出来,黑色的标题触目惊心:
《关于陆延舟生命权归属及处置的协议书》
内容很简单,只有三条:
一、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陆延舟的生命权归属苏念所有。
二、未经苏念书面同意,陆延舟不得以任何方式伤害自身或结束生命。
三、如陆延舟违反第二条,苏念有权采取一切法律允许及不允许的手段,让陆延舟及其关联方付出代价。
最后一条是她临时加的。
李律师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说:“苏小姐,第三条的‘法律不允许的手段’,在协议里写出来可能会影响效力,甚至……”
“没关系。”她当时打断他,“写进去。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她要让他知道,如果他想死,代价不仅是他的命。
还有他母亲,他摇摇欲坠的公司,他最后那点可怜的自尊。
绿灯亮了。
苏念踩下油门,车子冲过路口。窗外的风灌进来,吹乱了她的头。
她忽然想起他跳下去的那个瞬间。
而是更早,三年前,在另一片海边。
那时她刚离开他三个月,在花店隔壁的中药房抓药。温言陪着她,耐心地跟老中医沟通她的排异反应调理方案。
然后她的手机响了。
是个陌生号码。她接起来,听到陈默颤抖的声音:“夫人……陆总他……跳海了。”
她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哦。
第二反应是:死了吗?
陈默说救援队正在搜救,已经二十分钟了,还没找到。
她说:“找到了告诉我结果。”
然后挂了电话。
温言问她谁打来的,她说:“一个推销的。”
她继续抓药,继续听老中医交代煎药的方法,继续和温言讨论花店下个月的进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