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说道:“我叫林晓燕,你们呢?”
“我叫姜馥笙,这是我爱人萧长河。”姜馥笙介绍道。
“你们是住在市里的吗?”林晓燕问道。
姜馥笙摇摇头,“我们是城里来市里游玩的的,明天就走了。”
“哎哟!那正好了,今天说什么也得让我请你们吃顿饭,不然你们明天走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林晓燕惊喜地说道。
姜馥笙婉拒道:“不用这么麻烦的。”
“不麻烦不麻烦,而且前面不远的国营饭店味道很不错,我请客,你们可千万别拒绝!再说了,你们帮我找回的金项链是我妈妈的遗物,我肯定得好好谢谢你们的!”
听着林晓燕的话,姜馥笙觉得再拒绝反而不好,于是点头同意,“好。”
林晓燕见姜馥笙答应了,高兴得不行,连忙领着他们往国营饭店走去。
路上,林晓燕叽叽喳喳跟着姜馥笙说话,看得出来性格十分爽朗。
萧长河则默默跟在姜馥笙身边,沉默寡言。
所以林晓燕自然是跟姜馥笙亲近一点,自然而然,林晓燕就挽上了姜馥笙的胳膊。
姜馥笙有些诧异,自来熟的人见多了,但这第二面就自来熟的,还真是出了奇的让人震惊。
自己的好闺蜜赵美玲其实就是一个热情的人,但也是相处好久,才开始对她热情。
或许是家境都不错,所以养出来的女孩子,热情明媚。
果不其然,姜馥笙不一会儿就从林晓燕口里得知林晓燕的爸爸是市里国营肉联厂的厂长,林晓燕则在肉联厂的办公室当文员。
林晓燕昨天晚上第一次自己去看电影,没想到就悲催的遇到了小偷,还偷走了她戴着的金项链。
林晓燕说到这个,心里一阵慌乱,“说起来也真是怪异,挎包和钱被偷了还好说,可金项链是我戴在脖子上的,居然就这样被偷了,我都吓懵了!”
“小偷的手法层出不穷,有的人从你身边经过,值钱的东西就没了,再正常不过了。”姜馥笙说道。
“说的也是……”林晓燕轻轻点头。
说话间,三人就到了国营饭店。
饭店里人声鼎沸,每张桌子都坐满了人,空气中弥漫着饭菜的香气。
林晓燕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空位,让他们坐下,自己则去柜台排队,她手里有饭票。
o年代初还需要用到粮票,很少有人直接用现钱。
林晓燕买了六个菜,都是难得的硬菜!
第一道菜就是红烧肉,随后就是炒青菜,陆陆续续还上了别的菜。
林晓燕热情地说道:“你快尝尝,这家饭店的红烧肉做得最好吃了,肥而不腻!保准你吃过后,还会想吃第二次。”
姜馥笙夹了一口吃,面色从容。
这红烧肉……普普通通,算不上很好吃,但不难吃。
不止是她,连萧长河吃了后,都忍不住皱眉。
要不是吃过自家媳妇做的红烧肉,他可能会觉得这个好吃,但媳妇做的,比这好吃几百倍!
“怎么了?不好吃?”林晓燕疑惑地看着面前二人,夹了一块放在嘴里,“挺好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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