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王朝的税收主要来源于两大块:田赋和丁银。
一个是按照土地面积和等级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一个是按照成年男子的人头数征收的税、劳役或代役金。】
【这种税收制度让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和没有土地的贫农,在家庭“丁口”数量相同的情况下,需要缴纳同样多的丁税。
对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个沉重负担,就更不用提那些根本连地都没有的流民了。】
【所以相当反常识的是,在重男轻女成风的古代,溺杀男婴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
毕竟16-60岁的成年[男子]才能被称作是‘丁’啊。
即时生存的压力,压倒了长远的香火观念。】
【当然,除了直接杀掉这种干脆利落的方式,不向官府申报新生的男丁也是相当普遍的一种避税手段。
长远来看,这显然会导致阻碍人口增长,并导致国家无法掌握真实的人口数据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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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
顾炎武叹息:“百姓往往有生子甫成童,即割杀之者!”
作者有话说:[1]这段出自《明朝那些事儿》
第160章明祖【所以摊丁入亩就是……
【所以摊丁入亩就是抓住了百姓的这个痛点,废除单独的人头税,将原来征收的丁银总额,平均摊入到田赋中,按土地面积统一征收。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征税只看你有多少土地,不看你有多少人口。】
【从此以后,征税方式改为由中央政府核算出全国或全省的丁银总额,再将这个总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各地的土地税中。
此后,百姓只需要根据自己拥有土地的数量和等级来缴纳统一的税,不再承担单独的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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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禾的话甚至连尾音都还没落下,从秦至清,不可胜数的地主、官僚就已接连不断地拍案而起:
“荒谬!此乃掘我朝根基之祸源!”一位身着朱紫官袍的老者须发皆张,手指剧烈颤抖,仿佛眼前不是光幕,而是倾覆的社稷。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纳粮当差,天经地义!若按田亩征丁银,那些黔首佃户,无立锥之地,岂非从此逍遥于王化之外?
此例一开,谁还安守本分!他们都跑去经商游荡,这田谁来种?这国之根本,还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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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此,不止于此啊!”
一个乡绅也在捶胸顿足,脸上的肉因恐惧而抖动,“这是要我们的命啊!我家田亩是多些,可哪一亩不是祖辈辛劳、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
如今倒好,那些穷棒子生再多崽子也一文不出,所有的担子全压到我们头上!这哪里是均摊,分明是抽筋剥皮!长此以往,富者倾家荡产,贫者越发刁顽,这是要逼反良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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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一人面容阴鸷,只听他冷哼一声,声音里透着刺骨的寒意:“‘惟以资产为宗’?说得好听!此策一出,我等士绅与黔首贱民还有何分别?
朝廷取士,难道只看田契不成!这是要毁了我等的立身之阶!
更可怕的是,若真如此,日后国库岁入便全系于田亩,一旦有灾荒,税收立减,朝廷用度从何而出?届时,必然加派不止,仍是永无宁日!提出此策者,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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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言论,不一而足,但只有一点是这群人的共识,那就是:本朝君王若有此念,他们必倾尽一切手段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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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假设某县原来每年征收地税1万两银子,丁税5千两银子,总税银1。5万两。该县共有10万亩耕地。
推行摊丁入亩后,5千两的丁税就被摊进了地税中。
那么:
新的亩税率=(10000+5000)100000=0。15两亩
一个有地100亩的地主,原来可能要交地税10两,丁税(假设他家有5丁)1两,总税11两。
现在他需要交100*0。15=15两。
一个只有地10亩的自耕农,原来可能要交地税1两,丁税(假设他家有2丁)0。4两,总税1。4两。
现在他只需交10*0。15=1。5两。
——但是!
如果这时候有一个完全没有土地的佃农,原来要交丁税0。2两,现在因为他没有土地,所以连这0。2两也无需再交!】
【对地主而言,区区四两银子不值一提;对有田农户来说,0。1两咬咬牙问题也不大,如果丁多一点那还赚了;但对于完全没有土地的佃农来说,足足二百文钱,绝不仅仅是每年省下几钱银子那么简单。
这二百文钱,是悬在脖颈上的绞索,是压垮脊梁的最后一块巨石。
为了凑足这笔活命钱,他们不得不在农闲时去地主家做苦工,任由盘剥;不得不让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去做童工、甚至,一出生就溺杀;不得不在青黄不接时向地主借下可怕的高利贷,从此陷入永世难以翻身的债务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