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乐队有四个人,染着一头金发的主唱,留着长头发的吉他手,年轻的美女键盘手,还有一个剃着寸头的男人。
那个寸头男人跨坐在爵士鼓後,随手解开两颗衬衫纽扣,卷起袖口露出了花臂纹身——乌鸦的羽毛线条分明,利爪缠绕着云海与音符,正随着肌肉线条起伏。
他漫不经心地转着鼓槌,等待其他人就位。
“厉奇!”
有女粉丝喊他的名字,他擡了擡下巴算是回应。
柠檬片坠入香槟色的液体中,气泡翻涌。
馀漾把那杯姜汁汽水推向对方,他们目光又一次相触。
砰!
军鼓的第一声重击炸开时,青年人的背脊瞬间绷直,他转头看向舞台,那双原本含笑的眼睛骤然锐利了起来。
随之而来的,是主唱那带着暴怒的嘶吼,如狂风暴雨般在场上炸开,吉他手几乎同时俯身砸下和弦,效果器爆出的音浪直接掀翻了前排观衆的刘海。
年轻人微微前倾身体,手指跟随鼓点在吧台上敲击,眼睛倒映出舞台上的灯光,专注至极。
这是一只朋克摇滚乐队,但是整个乐队的能量都向着鼓手厉奇倾斜,最危险的武器被藏在节奏里。
这是非常少见的。
大部分时候,鼓手就是乐队里最不起眼的节奏机器,可台上那个男人的存在感却强得惊人。
他的节奏中充满野性的爆发力,军鼓的每一次敲击精准得无懈可击,镲片的馀音里带着近乎暴戾的美感。
青年的嘴角微微勾起
看到这一幕,馀漾忽然明白了,这大概是棋逢对手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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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house诸境,是业内有名的小型演出空间。
一周五天有演出,能站到诸境舞台上的,往往是在业界极被看好的乐团或个人创作者,由于最多只能容纳50个人,所以哪怕是开在老城区的居民区中,也总是一票难求。
演出在夜晚10点结束,馀漾靠在门外的砖墙边,指间夹着一根燃着的烟。
客人三三两两离开,他微微颔首,脸上带着淡淡笑意,如往常一般对每个人说着“谢谢”丶“再见”。
厉奇推门走了出来,点燃自己的烟。
刚表演完的他身上还带着馀热,连手腕都是汗珠,他没有说话,就这麽站在馀漾旁边默默抽烟。
馀漾没看他,只是问:“听说你今晚是最後一场?”
“嗯。”
厉奇朝空中吐出一口烟,“本来就是代班,他们的鼓手要回来了。”
馀漾点头,目光落在远处灯光模糊的街角:“阿淼他们乐队在打听你。”
厉奇面无表情:“我说过了——”
“我知道。”
馀漾打断他的话,声音淡淡的,“你再也不玩爵士。”
夜风卷着烟,掠过两人之间,没人再说话。
又有几名客人推门出来,馀漾直起身,唇角勾起一抹礼貌的弧度:“慢走,下次见。”
客人们各自离去,而最後出来的那个背着琴包的青年,却站在了他们面前。
“我看了你们乐队的演出视频。”
青年脸上带着明朗的笑意,目光直直落在厉奇脸上,“你的三连音踩镲推进太漂亮了,Solo的时候,变速段落也处理得很干净,你的技术就算是放到国外也是数一数二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