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叶清秋他……”
“看上了桑榆。”
常振翱愣了几秒:“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突然就……”
常振翱看了眼桑榆。
桑榆的脸的确好看,但也没好看到当街威胁抢人的地步啊?
更何况叶清秋那种人,他想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桑榆那个傻子?
封盛冷笑一声。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他……喜欢干净。
叶清秋爱干净。
这个爱好不仅囊括方方面面,同时还囊括在自己身边的床伴身上。
可让封盛猜不到的是,为什么他会突然改变注意,选择一个已经离过婚的女人?
在叶清秋的世界观里,应该不是不喜欢被别人碰过的女人嘛?
事实上,叶清秋的确不喜欢被碰过的女人。
但也有特殊的例外。
比如桑榆。
因为桑榆是个傻子。
叶清秋平生最喜欢干干净净的女人,这种干净,不仅囊括了身体,还囊括了精神。
一旦他觉得女人的精神被污染了,他会第一时间将人发卖丢弃。
桑榆是离过婚不假。
但薛文桥不喜欢桑榆这种风格的女人,再加上以前她的穿搭打扮一直偏向自己不适合的成熟风,因此都结婚那么多年,薛文桥从未碰过她。
这一点,叶清秋稍微打探就知道。
也正是因此,他要桑榆。
因为桑榆足够干净。
最关键的是,他在桑榆身上看见了小女生的影子,傻傻地,但却足够娇气。
他喜欢这种娇气。
这种喜欢没由来的,在看不见桑榆的未来几天,渴望变得越发膨胀。
娇声软语的撒娇,甜到令人发腻的腔调,偏偏成为他心底最毒的瘾。
他想要什么,还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次也不例外。
即便封盛尽力的保护桑榆,限制了桑榆的行动,但他却拦不住夜闯家中的雇佣兵。
这是叶清秋第二次出手。
这一次的行动极为顺利,不仅仅是雇佣兵很厉害,还因为桑榆在暗中催眠了封盛。
可饶是如此,封盛仍旧在雇佣兵行动到一半清醒。
他面色阴沉的望着带走了桑榆的几人,抬手抹去唇边的血色。
“叶清秋!”
这是第一次,封盛气到浑身发抖。
透着月色,那张脸上竟生出了几分狠厉,犹如黑暗地狱爬出的恶魔,狰狞的咆哮。
桑榆醒来的时候,身下的床变成了柔软的粉色。
她眨巴眼睛显得有些无辜和迷茫,尤其是看见屋内摆设变了的时候。
但桑榆没有多想。
她自觉的掀开被子,穿上棉拖鞋,哒哒哒的往屋外走去。
没走多远,桑榆看见佣人们捧着衣裙,低头间送来。
“桑小姐。”
“桑小姐。”
佣人们小声的呼喊。
桑榆似乎以为回到家了。
因为桑家也有专门的佣人服饰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