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走不到结尾吗?不知道,只知道地球上几十亿人,我不会有和她之外的另一场恋爱。
这封信我写完了,该去和她吃午饭了。
凿凿的第二篇小绿书
passica。
说起来,我的英文名字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讲究,只是因为这么叫很好听。
其实我有时候会联想到puppy这个词,云思雨说passica这个名字有一股饼干感,我倒是觉得有一股狗感。
我的大名言之是外公外婆给我起的。据说当年爸妈想叫我言一,因为妈妈说想要简洁又好听的,这样考试的时候可以赢在起跑线上;爸爸说很喜欢中国的古诗词文化,希望孩子的名字可以有一些诗词韵味(可能因为言这个字就很有诗词韵味了吧,所以他才没有反驳言一这个名字)。
感谢外公外婆力挽狂澜想出了言之这个名字。
我们家的亲子关系大概更像朋友,妈妈会八卦我,譬如在学校有没有人向我表白,或者我有没有喜欢的人,爸爸则会凑过来和妈妈一起好奇。
我没有喜欢的人,也不喜欢交朋友。
班上的同龄人都十分无趣,他们幼稚又虚荣,我不想和他们说话。
而且唱歌几乎已经夺走了我全部的热情,所以我这辈子大概很难会有喜欢的人。
但人不能轻易立fg这件事是真的,上天爱好打脸,不然也不会让我在三年级的时候搬到云思雨家楼下。
那年的夏天很热,我们从沪城的东北区搬到了西南区。
搬家的前因并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只是由于我们一家更喜欢这里的环境而已。
我依稀记得搬过来的那一天,太阳烤得我差点熟透,流下来的汗应该足够淹死我自己。而就在那种时候,我最狼狈的时候,我居然遇到了我的偶像云澜!
更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就住在我家楼上。
忽略掉浑身汗涔涔、头发乱七八糟的羞耻感,能和偶像说上话还是令我很开心的,她私底下的性格亲和热情,让我并不感到局促。
而就在她身旁,有一道目光一直注视着我,我回望过去,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云思雨。
大夏天里带着一条红领巾,小脸粉扑扑的,大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葡萄,可爱得让我想起外公家养的那只金渐层。
晚上她还来邀请我们去她家里吃饭。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戳了一下她的脸。
关于那时的记忆离得有些远了,部分细节可能也变得模糊,但仍记得她认真看着我的眼睛,说它像宝石一样好看。
不过,可爱的小猫也有让人苦恼的时候。
她太能哭了。
我还记得那是搬到这来的第二个夏天,我们因为“粥喝咸的还是甜的”吵起来。
那时的我很犟,认为粥喝咸的更好。
于是我坚守原则,在她递来一支香草冰淇淋向我求和的时候,我大胆地向她sayno!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追悔莫及”。因为在我拒绝她的下一秒,我就听见了大暴雨前的抽泣声。
这之后,大水淹了龙王庙,我不得不昧着良心承认,粥喝甜的更好。并且在那天晚上我暗下决心,再也不能惹她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