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沈鹿叫住要走的汪大个,拿一个碗装了点凉拌萝卜干,“这个你拿回去吃。”
她暂时对汪大个很满意,很乐意送点东西维持关系。
“沈老板,这太贵重了。”汪大个下意识推辞。
“用萝卜皮做的,正好你和你家里人帮我试下味道,要是好吃,我打算拿出去卖。”沈鹿找了个合情合理的说法。
是帮忙的意思吗?
汪大个迟疑着,沈鹿没耐心继续和他掰扯,直接塞他手里,“记得帮我收集好你家里人的回馈。”
“……好。”
汪大个摸了摸后脑勺,“沈老板,你真的是个好人。”
说起来,他给沈鹿做事就是在占便宜,没想到沈鹿还隔三差五给他送东西吃。
唉,听说她好像以前是上城区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被人遗弃到十七街区,这样善良慷慨的小姑娘,怎么会有这样的遭遇呢?
汪大个很替沈鹿不平。
收到好人卡的沈鹿不知道汪大个在替她不平,送走憨憨搬运工后,沈鹿锁好门,去十五街区洗澡去。
那条蕾丝裙沈鹿不打算穿,准备再买一套普通的衣裤。
蕾丝裙好看固然是好看的,但腰身太紧,袖口很繁复,并不适合做事。
还是短袖长裤更方便。
其他地方的土都是种不出东西的
花50星币买了身行头,又花7星币洗澡洗衣服,干净清爽的沈鹿再次回了出租屋。
踩着太阳的余晖,沈鹿端上一碗凉拌萝卜皮敲开了金婆婆的门。
“小鹿?”金婆婆鼻尖耸动,视线落在她手上,脸上露出几分无奈,“我不是说了,不用给我送吃的。”
常年孤身生活,对于沈鹿的主动靠近,金婆婆高兴之余,是强烈的不习惯。
她知道沈鹿不会一直在十七街区,既然不能长长久久的留在这里,又何必和她多往来。
到时走了,徒留她一个老婆子伤心。
“不是送,是让您帮我试试味道。”沈鹿笑嘻嘻的说,“每天削萝卜会剩下不少萝卜皮,扔了我觉得可惜,想做点小咸菜,也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
金婆婆打开门,让沈鹿进来。
她到底是小姑娘,不懂的社会险恶,端着一碗食物在外面晃,也不怕被人盯上。
萝卜皮于她而言是边角料做的小菜,可对于十七街区绝大多数的人而言,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毕竟在这里,大部分的人连泥土味的营养液都喝不上,每天以吃虫饼为生。
“你还是要再小心些。”金婆婆不得不提醒沈鹿,“你现在每天推着那么些吃的出去摆摊,一定有很多人在打你主意。”
这点沈鹿也清楚,所以她请了汪大个,一个是为了让他搬东西,二个也是多少给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一点威慑。
虽然她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不过暂时来说,除了那天晚上,再没有不长眼的人来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