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食时分,曾如意仍是煮一锅粟米粥。
粥盛出来后,又把掐断成小节的旱芹菜丢进去,加点盐炒了炒。
芹菜是这会儿最常见的菜蔬,一枚铜钱能换一把,叶子单独扯下来还能拌一碟子小菜。
算下来,这点芹菜他们能吃好几顿,再划算不过了。
清粥小菜吃进嘴,油水和盐分都不丰,实则没多少味道。
常霄盼着早日能吃上肉,对进货赚钱的事愈发热切。
“我打算明天进城,你可要一起去?或是有什么东西需要捎带?”
小哥儿咬着筷子抬起眼,反应过来又飞快松了嘴。
思索一会儿,扯起袖口布料抖了抖,做了个用线缝布的姿势。
对了,他们还需扯些布。
手里的衣服典当后,收来的旧衣仅两身,至少需要各一套换洗的,贴身的小衣换得更勤。
现在都是换了后放在火上烤,烤干了第二天继续穿。
再这么洗下去,估计离洗破也不远了。
且贴身衣物没法收旧的穿,不如还是一并做新的。
常霄记下,微微颔首。
“我尽量早去早回。”
两人安静地用罢一顿饭,饭后常霄收了碗筷去刷洗。
他做饭手艺不佳,只能包揽点其余力所能及的家务。
干完活回到屋内,曾如意正坐在床边整理刚从院里收回的衣裳。
这就是那两身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麻料衣裤,样式就是村户人常穿的短打,尺寸都有些大了,他一一加固原有的补丁,改小后洗干净,索性天热,干得也快。
裁下来的布料也没丢,拼一拼做成了块包袱布。
明天常霄就要带走过去的旧衣,现在身上的穿不得了。
他见人进来,抖开其中一件,站起来递给对方。
常霄了然,这是让他试衣服的意思。
最开始他还担心和曾如意交流不便,后来证明靠着简单的手势及笔谈,并不耽误什么。
他脱下身上书生式样的圆领襕衫,套上褐色短衣,顺势原地转了一圈,问道:“瞧着如何?”
曾如意连看数眼。
年轻的郎君模样俊俏,穿绸衫挥折扇时,若赶着甚么上元灯会去街上走一圈,怕是能收着不少香帕、荷包。
而今到了乡下,弃了幞头,发丝仅用布带束起,再配上这短褐衣衫,看打扮全然和过去那个书生郎没了关系。
但不得不承认,好看的人无论穿什么,都像是那么回事。
他小幅度地点了点下巴,掩去眸中情绪,上前细看改过针的几处,见全都妥当,又把裤子拎起来,放在常霄手上,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方向,直接避了出去。
常霄看了看关上门的屋门,又看了看手里的裤子,不由无奈地扯起嘴角。
他和曾如意在这方面的相处着实尴尬,因屋里只一张土床,两人不得不头朝两边,脚对着脚睡。
更别提洗漱、更衣,都要各自回避。
三两下换好,古代的衣服放量大,不似现代的那等贴身裁剪,宁大勿小,只要不是差得离谱,都能穿上。
细看针脚,细密平整,可见曾如意的针线活很不错。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之际,能有个人在身边陪伴,在吃穿上帮衬,是他的幸运。
等到做了生意,手上宽绰些,不单要再买份像样谢礼给里正一家送去,也该给小哥儿买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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