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根本不是他的爱人。
为什么他努力了这么久,最后他的爱人却完完全全消散在天地之间?
不过应该没关系,余赋秋哆嗦着想,他已经身败名裂了,连春春也叫那人新妈咪了。
他已经不重要了,他跑了也不会有人在意的。
那人是长庭知命中的主角受,长庭知也知道了他只是个拙劣的骗子——捡到他,是因为早就知道他是主角攻,会给自己带来很好的生活,可以从长庭知的身上捞取不少好处。
不然,他一个黑户,连自己都养不活,为什么会去捡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回家呢?
余赋秋曾无数次地解释过,那是爱。
他爱长庭知。
可是结局呢?
他看见长庭知那双眼睛里的讥讽。
他说,余赋秋骗了他这么久,该拿的都拿了,还要用这种廉价的感情,演着自我感动的戏码多久。
是啊。
长庭知是本书的主角攻,他生来就该被主角受拯救的,是被他抢走了。他贪心地想要取代主角受,成为长庭知的爱人。
这个美梦堪堪维持了十五年而已。
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只是他想再见一次他的爱人……
冰冷的雨水似乎暂时停滞了,但比雨水更冷的寒意,从记忆深处汹涌而来。
余赋秋的手小心翼翼地、极其缓慢地抚摸上自己的小腹。
指尖隔着湿透的衣料,触碰到那道早已愈合、却依旧清晰存在的、微微凸起的疤痕。
他被那人推下了楼梯。
刺目的、蜿蜒的鲜红,正不受控制地涌出,迅速染红了浅色的地毯。
那一瞬间,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这里曾经悄无声息地孕育着一个小小的、脆弱的生命。
而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感知到他的存在。
余赋秋求救地望着长庭知。
他张了张嘴,想求救,想告诉他这里有他们的孩子,想让他抓住那个凶手……
可是,他看到了什么?
长庭知用手安抚着那人,仿佛那人受到了惊吓那般。
他只是冷淡地扫了眼倒在血泊中的余赋秋。
他甚至听见长庭知用温柔的语气对那人说:“没事了,有我在。”
而后,才看着他,眼神冰冷,薄唇轻启。
“这是你要赎的罪。”
是,他贪心了。
所以他放弃了,想要走。
可是为什么……
不能放过他?
余赋秋瑟缩着,身上布满了青紫的吻痕,连脖子都带着皮质的绳子,手腕和脚腕处被磨出了深深的红痕。
他好不容易逃跑了,绝不能再回到那间地狱般的别墅里去。
但他又是胆小的,他怕长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