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想起,那碗粥的味道。烫的,软的,带着南疆特有的香气。
这辈子大概忘不掉了。
第二天一早,阿福来送饭。
他放下托盘,站在那儿,欲言又止。
叶清弦看他:“怎么了?”
阿福四下看了看,凑近他,压低声音。
“叶公子,昨儿夜里……出事了。”
叶清弦的心猛地一紧。
“什么事?”
阿福的声音压得更低:“那三个太监,昨晚被人打断了腿。扔在夹道里,惨叫了一夜,天亮才被人发现。”
叶清弦愣住了。
“没人知道是谁干的。”阿福说,“那三个现在躺在杂役房里,疼得嗷嗷叫,可谁都不敢问。”
叶清弦没有说话。
他的目光落在窗台上那只空碗上。
那是昨晚的碗,陆昭尘没有带走。
他伸出手,把碗拿起来,对着光看,碗底还有一点粥的印子,干了,结成白白的一层,他用手指轻轻刮了刮,然后,放进抽屉里,和那个白瓷药瓶,放在一起。
关上抽屉的时候,他想:他说,每年冬至,都给我熬粥。
与此同时,一个黑衣人跪在地上,低声禀报着。
“干爹,那三个废物被打断了腿。陆昭尘干的。”
刘瑾坐在灯下,慢悠悠地喝着茶。
“知道。”他说,“我让他去的。”
黑衣人愣住了。
“干爹,您……”
刘瑾放下茶杯,笑了笑。
“那三个人,本来就是扔出去的饵。让他们去试试陆昭尘的底,看看他对那个琴师,到底有多上心。”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
“现在知道了。”他说,“为了那个人,他连规矩都不顾了。”
黑衣人低着头,不敢说话。
刘瑾看着窗外的月亮,看了一会儿,忽然说:“去,送封信给他。”
黑衣人抬起头。
“送什么信?”
刘瑾转过身,走到案前,提起笔,在纸上画了一只断腿的鸟。
很简单,几笔就成。
下面写了一行小字:“再近一步,这就是你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