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曾无数次在许一一的掩护下,在上班时间抽空和女友煲电话粥,要是许一一真有那种想法,直接把他举报了不就完事?
听杨陈杰这么说,许一一松口气的同时笑问:“我是什么样的人?”
“不求回报的烂好人。“杨陈杰不假思索道,“王浩还在的时候三天两头找你无偿代班,说要请你吃饭也一次都没兑现过,你居然都不生气,我也是服气。”
许一一解释道:“因为他的妈妈身体不好经常住院……”
“看吧,他就是利用你的同情心,来占你的便宜。”
杨陈杰示意许一一转过去,许一一转身面向镜子,脸上的红印已经被遮盖得七七八八。
“所以做人不能太善良,偶尔也要发发脾气,不然别人都以为你好欺负。”
杨陈杰接着道,“而且过分礼貌是社会化程度低的体现,你这么好说话,别人还当你是傻瓜呢。”
从昨天到今天,许一一满脑都是“傻瓜”二字在飘,眼下随着杨陈杰提起,这个词汇再度被深化,如同烙印在脑袋里,怎么都挥散不去。
下午客人不多,许一一又被调派去帮忙布置节日装饰。临近五一小长假,酒店正在为接待大量游客做准备。
中途去洗手间的时候接到展炽的短信,问他在干嘛。
许一一觉得奇怪,这个时间除了在工作还能干嘛?
却还是回复了:准备去库房搬花瓶
既是装饰,自然缺不了鲜花。
陶瓷的落地花瓶有几十斤重,许一一把花瓶从库房里抱出来,半路找了处不挡路的角落放下歇歇脚。
直起腰时视线扫过旁边的电梯厅,好巧不巧地捕捉到一个过分熟悉的身影——那道身影早上还在家里和许一一一起吃早餐,下午就闪现到酒店大堂。
难怪要发消息问他在干嘛。
除了发消息确认他的位置,许一一猜测展炽在进酒店之前也进行过勘查,确定他不在门口之后才进来。
和展炽同行的女孩许一一也认识,正是传说中展家大公子的未婚妻沈清荷。两人一前一后走进电梯,从许一一这个角度看过去,并肩而立的两人相配极了,好像天生就该站在一起。
随着电梯门缓缓合上,许一一竟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
应该哭吗,为展炽的“脚踏两条船”伤心?可像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名叫展双双,不叫展炽,他有什么资格难过?
那应该生气吗,气展炽背着他跑到外面,在他眼皮底下和别人暗通款曲?可展炽为了不让他知道,甚至提前发了短信。
最后许一一既没有哭也没有生气,他抱起花瓶,走着走着竟琢磨出一丝滑稽。
他在心里叹息,许一一啊许一一,都到这个地步了,你怎么还在拼命找借口,证明自己在他心里尚有一席之地。
你果然是无可救药的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晚上下班后,许一一没有第一时间赶回家,而是和杨陈杰一起在附近吃了夜宵,到家门口还绕道去取了两个快递。
在外逗留的后果就是,许一一一脚刚踏进家门,就对上展炽阴沉的脸色。
“你去哪儿了?”展炽问,“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这场景像极了丈夫晚归被妻子疑心质问,然而现在的许一一实在没有玩笑的心思,回一句“在外面吃了碗面”,就换了鞋径直走到桌前拆快递。
第一个快递是网购的牙刷。之前用的是在杂货市场买的,店主介绍说是软毛牙刷,对牙龈好,而且能用很长时间,许一一听信了他的话,哪怕比普通牙刷贵一些也咬牙买了两把,结果回来用不到半个月,刷毛就炸开得像早起还没梳的头发。
按说生意人要把商品卖高价自然得吹牛,夸大质量或效果给商品贴金,而且他用也用了,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笔钱不算白花。
许一一却还是非常不爽,又不知道这不爽来自哪里,展炽一语道破:“因为它贵,所以你对它抱有较大的期待,结果它没能让你满意,所以你在懊恼,觉得这个东西不值。”
当时许一一听了这话只觉得很有道理,并感叹孩子长大了,如今想来,这种程度的话哪是小孩子能说得出来的?
即便是成年人,也经常处在“哪怕懂得这个道理也无法准确表达”的窘境中,能将一个哪怕十分浅显的道理,通过简洁的语言一针见血讲述出来,并且让所有人都能听懂,本身就是一种卓越的能力。
曾有无数多个时刻,展炽都展现过类似的能力,而他都随意地认定为“这孩子聪明”,或者简单粗暴地把这种需要后天训练形成能力归类为肌肉记忆,或者与生俱来的理智冷静。
许一一看着手里的牙刷,又想嘲笑自己实在傻得可以。
这表情落在展炽眼里,便有一种嘲讽的意味,像是早就洞悉一切,却出于某种原因懒得计较。
是发现我今天偷偷出去了吗?
还是发现我对他摆脸色,其实是因为吃味?
不得不做点什么证实猜测,展炽主动拿起裁纸刀,帮许一一拆快递。
平日里许一一禁止展炽拿刀,怕他笨手笨脚弄伤自己,除了卧室床底下那把钝斧,不准他触碰一切利器。
然而这次许一一没有阻止,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展炽动作,直到展炽真的“一不小心”让刀刃划伤了自己。
利刃扎进指腹,皮肤先是绽开一道裂口,随后便有殷红的血渗出来。
旁观的许一一终于看不下去,一把拉住展炽的手举起,另一只手按压住流血的伤口,待血止住后,立刻找来纱布为他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