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陈不放笑得猖狂,配上他寸头和皮夹克的搭配,真的很像小说里经常会出现的地痞流氓小反派。
“宴云你没见识了吧?我戴了隐形眼镜!不仅鼻梁没负担,而且还能放大双眼。”
宴云眉梢一动,皮笑肉不笑:“没负担是真的,放大双眼是错觉。”
陈不放:“气煞我也!宴云我和你拼了!”
“拼之前告诉我,为什么都快营业了,还没其他歌手来?”
宴云一句话,陈不放的气势一下瘪了。
他眼睛四处看,就是不看宴云,心虚极了,但也自知躲不过,老实说了。
“你来了,我就给他们放假了,想着你好久没来,给你一个独霸全场的机会。”
宴云没说话,眼神里分明还是不满意的。
陈不放破罐子破摔:“好吧,其实是因为他们都回家过年了,不想来唱歌,我就想着你一个人顶好几个人用,干脆也不勉强他们了。”
宴云:……
生怕宴云生气,陈不放赶紧找补:“今晚我和你轮着唱,不让你一个人。”
宴云这才稍微满意,他道:“我唱前半场,后半场你自己搞定。”
陈不放连连答应:“好,没问题。”
陈不放答应这么爽快,倒让宴云有点不真实感,恍惚间让他回到和陈不放初识时。
那时,陈不放依旧还是寸头皮衣眯眯眼,只不过身上还多挂了一把吉他。
心情不佳的叛逆期少年,半夜偷偷溜出家门,四处游荡,想着自己要不就这样死了算了,然后就在一个背风的地下通道里遇到了一个挂着吉他,拿着话筒放声嘶吼的不羁男人。
宴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了,莫名其妙就停下驻足,听着陈不放漫不经心唱了几首歌。
那时候,他只觉得面前的男人好像很自由,心境辽阔,一点烦恼都没有的样子。
鬼使神差的,他在陈不放一曲毕后,走过去问陈不放,怎么才能有这种心境。
当时陈不放想也不想就回答:“多唱歌,唱歌能忘忧。”
宴云只听过喝酒能忘忧,唱歌倒是第一回。
但他那时候到底年纪小,被陈不放哄了几句,炖了几口心灵鸡汤,便也试探着迈出第一步——拿着话筒清唱了一首歌。
再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不再满足清唱,而是开始跟着陈不放学习乐器。
陈不放没私藏,也不收他学费,只要他去学,就认真教他乐器和唱歌。学到后面,宴云觉得怪不好意思,便说付他学费。陈不放却不收,说自己不是那种贪慕钱财的人,宴云要是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免费在他酒吧里驻唱一段时间,救救场就好。
结果这一救场,就救了好几年。
中途,旷野来来走走了好几拨过渡的歌手,当初嚷着唱歌让人自由的陈不放也放下吉他,一心只想开开心心的当他的闲散老板。
只有宴云,依旧断断续续来,从未真正离开。
想到这儿,宴云狐疑打量着陈不放。嚷嚷着唱歌没意思,还是当老板舒服的某人,怎么突然又想唱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