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在阳光下闪着冷冽的光。手术剪的造型,不锈钢材质,尾端刻着那句“tocuretis,torelieveoften,tofortalways”。
林昼拿起书签。金属触感冰凉,但在他掌心很快暖了起来。
“这个,”林昼看向陆夜,“你也带着吧。”
陆夜摇摇头:“你留着吧。当书签用。”
“这是你的东西。”
“现在不是了。”陆夜说,声音很平静,“它在你那里待的时间,比在我这里长。”
这话说得有点绕,但林昼听懂了。这枚书签,从那个雨夜误拿书开始,就更多时间待在林昼那里。它见证了他们的初遇,见证了他们的靠近,见证了他们的相爱。
现在,也要见证他们的分开吗?
林昼握着书签,手指收紧。金属边缘硌着掌心,有点疼,但也让人清醒。
“好。”他最终说,“我留着。”
他把书签放进自己口袋。金属贴着大腿,隔着布料传来微微的凉意。
客厅里安静下来。阳光又偏移了一些,照在行李箱上,照亮了深灰色的外壳和闪闪发光的轮子。
“还有别的吗?”林昼问。
“还有一些杂物。”陆夜说,“洗漱用品,剃须刀,充电器……这些我自己收吧。”
“好。”林昼没有坚持,“那我去收拾书房里你的东西。”
他走进书房。陆夜在书房的东西不多:几本医学期刊,一些打印的论文,还有一个相框——里面是两人去年秋天在山里的合照。照片里,他们并肩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背后是色彩斑斓的山林。陆夜的笑容有点僵硬,但眼睛是笑着的。
林昼拿起相框,看了很久。照片里的阳光很好,和今天一样。只是照片里的人,一个要去上海,一个要留下。
他把相框放下。没有问陆夜要不要带——他知道答案。有些东西,带不走,也不该带走。
他打开书桌抽屉。里面有一些零散的东西:备用钥匙,回形针,便签本,还有……一枚戒指。
林昼的手停在半空。
是一枚很简单的银戒,没有任何装饰,内侧刻着两个字母:l&y。林昼和陆夜。是去年纪念日时,他们一起去订做的。不是什么昂贵的材质,就是普通的银,但两人都一直戴着,直到最近——林昼不知道陆夜什么时候摘下来的,他自己也早就摘了,放在抽屉深处。
现在这枚戒指,安静地躺在抽屉角落,在阳光下闪着微弱的、几乎看不见的光。
林昼盯着它看了几秒,然后轻轻关上了抽屉。
有些东西,不需要整理,也不需要带走。
就让它留在那里吧。留在抽屉深处,留在记忆深处,留在过去。
中午,他们点了外卖。简单的炒饭和汤,两人坐在餐桌前安静地吃完。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在桌上投下明亮的光斑。
吃完饭,继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