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一个锦衣玉食的少爷,变成了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
他的手之所以干净,是因为他骨子里的那份骄傲——哪怕做乞丐,他也要保持最后的体面。
安静看着他,看着他那双干净的眼睛,看着他那双修长的手,看着他那张清秀的脸,她的心跳忽然快了一拍。
两千年来第一次,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她只知道,她想和这个人在一起。
她想照顾他,她想让他不再做乞丐,她想让他重新活得体面。
李尚扬。她叫了他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
李尚扬愣住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素白色的棉布长裙,头上插着一根木簪,脸上薄施脂粉。
她不漂亮——至少不是那种惊艳的漂亮。
但她很干净,那种干净,和他身上的干净不一样。
他的干净是被迫的,是最后的体面,她的干净是自然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跟你走?去哪里?
去一个能让你吃饱穿暖的地方。
为什么?
安静想了想,说:因为我看你顺眼。
李尚扬又愣住了,然后他笑了,那是安静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的笑容很淡,但很好看像冬天的阳光,不热烈,但温暖。
他说。
安静伸出手,李尚扬看着那只手——那是一只粗糙的手,指关节粗大,手掌上有茧子。
那是一双做了很多活的手,但那只手很稳,很暖。
他伸出自己的手,握住了那只手,两只手握在一起,一只粗糙但温暖,一只干净但冰凉。
安静把他带回了客栈,王老板娘看到她带了一个乞丐回来,眼睛瞪得像铜铃。
姑娘,这……
王婶,帮我打一桶热水来,要热的。
好!好……
安静让李尚扬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衣服是她从街上买的——一身蓝色的棉布长衫,不大不小,刚好合身。
李尚扬洗完澡出来,换上那身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他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乞丐,而是一个清秀的、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他的头发也洗干净了,用一根布条扎在脑后,看起来像一个有学问的书生。
饿了吧?安静问。
她端来了一碗热腾腾的面,面是她自己做的——她跟安宁学了三百年的做饭,虽然比不上安宁,但做一碗面还是没问题的。
面汤是骨头熬的,浓郁白净,面条是手擀的,筋道爽滑,上面铺着几片牛肉、几根青菜、半个卤蛋。
李尚扬接过碗,闻了闻,眼睛亮了。
好香。
吃吧。
李尚扬吃面,他吃得很慢,很斯文,不像一个饿了很久的乞丐,像一个在品尝美食的食客。
他一口一口地吃着,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安静坐在对面,看着他吃。
她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一个男人在吃她做的面,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简单,但真实。
好吃吗?
好吃。李尚扬抬起头,嘴角沾着一点汤渍,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
安静笑了。
安静在县城里买了一处宅子,宅子不大,但有三进院子——前院是客厅和书房,中院是正房和厢房,后院是厨房和花园。
宅子原本是一个富商的家,后来富商举家搬到了京城,就把宅子卖了。
安静用了一百两银子买了下来,一百两银子,对凡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但对她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她又买了两个丫鬟和一个小厮,丫鬟一个叫春桃,一个叫秋菊,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手脚勤快,嘴巴严实。
小厮叫来福,十二岁,机灵懂事。她还请了一个管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姓赵,以前在富商家做过管家,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