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手,还在微微发烫。
飞机穿过云层时,沈墨琛透过舷窗看着下面那片灰蒙蒙的城市。
北城。
他出生的地方,被定义的地方,三十年来从未真正离开过的地方。
每一次回来,他都有一种窒息感——像有一双无形的手,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要把他塞进那个早已准备好的模具里。继承人。儿子。棋子。
可这一次,不一样。
他的手插在西装内袋里,指尖能触到那份文件的边缘。打印纸,薄薄的,却沉得压手。
那是母亲收集了三十年的证据。
也是他手里唯一能让父亲低头的筹码。
不是用来摧毁,是用来——谈判。
平等地谈判。
沈墨琛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昨晚小院里的画面。林晚端着那碗面,在夕阳下看着他。林晚说“好”的时候,那双眼睛里不再是空洞的荒芜,而是一种他说不清的、让他心头发烫的光。
还有那只手。
那只主动握住他的手。
温热的,真实的,属于他的——不,不是属于他,是愿意暂时停留在他手心里的。
他要回去。
要尽快回去。
但回去之前,他必须把这件事做完。
不是为了沈氏,不是为了母亲,甚至不完全是为了林晚。
是为了他自己。
为了那个三十年来从未真正活过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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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小院。
林晚醒来时,阳光已经铺满了半个院子。
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纹,发了一会儿呆。
昨晚沈墨琛走后,他回到屋里,躺在床上,以为自己会失眠。结果一觉睡到天亮,中间连梦都没做一个。
他翻了个身,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
有一条消息,是沈墨琛凌晨五点发的:
「登机了。到了联系。」
发送时间,凌晨四点五十五分。
林晚看着那行字,拇指在屏幕上悬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什么都没回。
不是不想回。
是不知道该回什么。
“一路顺风”?太客套。
“我等你”?太重。
干脆什么都不回。
他放下手机,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的绣球花开得正好,阳光下,那些蓝紫色的花球沉甸甸地垂着头,沾着清晨的露水,闪闪发光。花房的门开着,那盆蝴蝶兰又开了几朵,粉粉嫩嫩的,挤在一起,像一群刚睡醒的小女孩。
林晚忽然想做点什么。
他走到院子里,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桶水,开始给那些花浇水。
水珠洒在叶片上,晶莹剔透的,顺着叶脉往下淌。他蹲下身,仔细地看着一株绣球的叶片——有点发黄,可能是缺铁,得加点硫酸亚铁。
他想着,等会儿去趟花市,买点肥料回来。
还要买几包新的花种,秋天了,可以种点球根类的,郁金香、风信子什么的,明年春天就能开。
还有那盆蝴蝶兰,得换个大点的盆,根系都快长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