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郡王府别宅开门后的次日,京兆府结了李四娘的案。
李四娘带着女儿坐在侧堂,书吏将县库调出的分产旧录摊在旁边,逐项念给她听。
八亩田原由亡夫分得,田册、户籍与历年纳税之名相合。薛氏所交的租簿里,这片田也一直列在她丈夫名下,没有买契,没有受赠文书,只有几年代管、收租的记录。
“薛氏所称族产,与原录不合。”
李四娘听见这句,手指才从女儿的袖口上慢慢松开。
“八亩田仍归亡夫这一户。女儿应受之产另行注明,由你在她未出嫁时主领管护,出嫁后另论。你的居养、母女应得的收益,都照判牍列明。薛氏不得再以族中代管之名收回。代管期间所纳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核过。该认的照实认,其余侵收租谷,责令退还。第一笔已解入奉先县仓,你持这份给付牒便可支领。”
书吏将一张文书推到她面前。
她没有伸手,反而将女儿拉近了一点。
“大人,那门婚事……”
女孩垂着头,手指紧紧绞住衣带。
府尹看向母女二人:“薛氏不得再以归还田产为条件逼你们应下婚事。此项已经写进判牍,奉先县须向相关主事者当面宣明。”
李四娘怔了许久:“案结以后,也不能了?”
“不能。”
李四娘低头看女儿,嘴唇动了几次,终于伸手把孩子散下来的头发拢到耳后。
“听见了?”
女孩点了一下头,眼泪却落了下来。
涉及扣契、威逼与侵收租谷的几名主事者,各有处分,另由奉先县照牒执行,三姓此前所递的陈情仍留原卷。
书吏念完,问李四娘可有不明白之处。
她这才拿起给付牒:“我不大识字。”
旁边的女吏道:“我再给你念一遍。”
这一遍念得很慢,哪一张是领粮的,哪一张交县司入籍,哪一张须留在自己手里,都说清楚了。李四娘听完,将三张纸分开折好,又从衣襟里取出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布,仔细包住。
府尹问:“你与女儿往后住在哪里?仍去表姐家?”
“先住几日。”李四娘道,“等县里把屋子交回,我想回奉先。”
女吏看着她:“愿意回去?”
“田在那里。冬麦已经下了地,我得回去看看。”
离开侧堂时,女儿仍牵着她的手,母女走到府门前,女孩忽然问:“阿娘,我们还要再来吗?”
李四娘停了一下:“若有人再欺负我们,就来。”
午后,京兆府将结案节略送入中书。
内史馆里,沈韫和殷亮正在校对前朝旧档。
殷亮读到末尾:“总算有一宗到这里了。”
沈韫翻了两页道:“这一份留在成案目里。往后再有人说只护人便够了,便让他看后面这几项。”
同日,户部又转来襄州所报的周三娘案勘结录副。
虽然田契只是半页残纸,但田界、夫名下的纳税记录与邻证能够相合。夫族所呈族田目录里这片田则是在她丈夫死后才补写进去的。
州县据此判明,周三娘所争田亩依判交还,准按青渠试条另行立户。夫族代纳过的税粮、实出的渠工费用已经扣清,余下代收租谷如数追给。先前将她锁在祠屋之人,也不能只凭一句家法免问。
录副后附有下一期税役登记。
她无丁可亲服渠役,依青渠现行办法折资雇役,由县司记明,不追补此前实际占田者所欠。
沈韫将两份录副并在案上。
一份从奉先来,一份从襄州来。最初只是在争官府肯不肯把她们的名字收进去。到了今日,名字下面终于有了田界、收益、居处,还有下一期应当承担的税役。
门外传来通禀:“河西进奏院陈娘子求见。”
陈娘子这次带来了一份送中书的条议,后面附着两宗已经核过的旧案。
她坐下以后,先报了粮路。
“兵部另立了军需转运条陈。常平仓、渭北仓新调的粮,已经起运,按新的转运文书送往河西北线。”
“终于不用再私输军资了。”沈韫点了一下头,“陈姐姐今日带来的是河西女户试行的回应?”
“是。粮有人接着送,我们也该把先前答应补的案子送齐。”
陈娘子取出第一卷。
“安五娘,女商。丈夫生前与她同营一间皮货铺。辨货、雇驼、向柜坊存取,多由她经手,商名却一直挂在丈夫名下。”
丈夫死后,夫兄持户籍凭证去了柜坊,要提走尚未兑付的两笔货款。又向行首说,铺中货物都是亡弟所遗,安五娘不能自行处分。
安五娘拦下了货,却提不出钱。她雇的驼脚等着工钱,订货的商人也等着交割。柜坊怕两边来告,将钱一并留住,拖了二十余日。安五娘已经被迫赔了一笔违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