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浔一声嗤笑,“怎么可能?哥,我又不是真的小狗,怎么可能咬别人。”
“再说,我昨天只是神志不清,平时的我,一个打十个,谁敢咬我,他找死吗?”
柏炀胸腔内压着一股气,越发憋得厉害。
他缓了缓,收敛情绪,才温声道:“严浔,你没吃过猪肉,也不至于没见过猪跑吧,你真的不懂我这一身痕迹代表着什么?”
严浔目光呆滞,“代表什么?”
柏炀轻轻吐出两个字。
“吻痕。”
吻什么吻?
痕什么痕?
严浔惊掉下巴,好一会儿才找回理智。
随即,他摆摆手,捧腹大笑。
“哥,你别跟我开玩笑了,吻痕不是你身上这样的!”
柏炀扬眉,“哦?那吻痕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一出,严浔看柏炀的目光便充满了同情。
他停下笑,安慰的拍了拍柏炀的肩膀,“哥,看来你跟我一样,活了二十几年,也是个母胎单身啊,连吻痕都没见过。”
柏炀嘴角直抽,冷声问:“你见过?”
“当然!”严浔神神秘秘的挤眉弄眼,压低声音说:“上次张议回来,脖子上就有个粉色的痕迹,他们说那叫种草莓。”
他煞有介事的给柏炀科普。
“种草莓,就是在身上亲出粉色痕迹的意思。”
“哥,以后你出去可别说连吻痕都没见过了,这么大的人了,会被笑话的。”
柏炀:“……”
到底是谁应该被笑话?
柏炀几次深呼吸,才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的小狗没谈过恋爱,没跟人亲过,不懂这方面的知识,这是好事。
好事!
默念好几遍,柏炀总算调整好心情,然后才清了清嗓子道:
“可我身上的痕迹,真的是你亲出来的,你不信的话,我只能证明给你看。”
严浔:“啊???”
不等他反应,柏炀弯下腰,捧着严浔的脸,然后在他脖子上狠狠的啅了一下。
温热的唇,落在皮肤上,先是有点儿酥酥麻麻的触感,随后,因为掌握主动权的人过于用力,那种酥麻又转变成了微微的疼。
那种感觉……
严浔说不出来,但却并不讨厌。
在他的观念里,疼就是不舒服,可这回明明被柏炀咬疼了,他却并没有不舒服,还有点儿爽?
头皮发麻,脸颊发红的那种舒爽!
等严浔回过神来的时候,柏炀已经松开了他。
柏炀沉声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我们谁也不能说服对方,那就用事实来证明吧。”
“你看,我没有咬你,我只是亲了你一下,如果明天你脖子上的痕迹是粉色的,那就是你对,如果你脖子上的痕迹是青紫的,那就是我对。”
“如此,很公平,对吗?”
严浔还有些回不过神,呆呆地应声,“呃……公、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