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眼下这一幕,沈军有多震撼。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都下意识松开了,久久说不出话。
陆书伶不会求人的,哪怕跟萧葛的斗争中,她没有示弱过,萧涪折磨她,磨去她的斗志,击溃她的情绪,她都没有服过软。
她坚强而又韧性,沈军比谁都清楚,她陆柔之下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傲骨,陆书伶给人的印象,是冷魂难掩香浓,她是最不卑不亢和坦然的。
但她在自己面前,却示弱了,用上了求这个字,她用过几次这个字?屈指可数,为的还不是保全她自己。
没有人比她陆柔。
没有人比她重感情。
也没有什么人懂她,陆英芝不懂,叶晨曦不懂,沈炙也不懂,他沈军更加不懂。
“书伶姐,我走。”他笑得勉强,却很坚定,“我不给你添麻烦,我回去等着你。等你什么时候处理完这些事情了,你再来我们村子玩,我们村里的寺庙不出名,但是陆愿可灵了,我带你去祈福。我会一直陪着你,这辈子都陪着你的。”
陆书伶挥挥手,说:“再见。”
不是“走吧”,是“再见”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连好好道别都成了难事。
沈军恍惚想起,当年见到陆书伶的第一眼,那是说不出口的惊艳,那真是风情万种的美人。只是她不快乐。
他以为她是当时因为另一半而不快乐,女人多拘泥于情情爱爱。没想到快乐跟幸福,对她来说是很难触及的东西,压在她身上的担子太沉重了。
要是能回到过去,他们在村子里相处的那段时光,他一定要让她更恣意一点。
沈军目送陆书伶走进陆氏,不知她要独自一人,面对些什么。
-
陆氏的大厅,为了举办宴会,特地布置过。
这时早已经来了无数的人,各自穿着夺目璀璨的礼服,觥筹交错,互相寒暄,结交着属于自己的人脉。
陆书伶认识很多人,很多人也认识陆书伶,他们彼此之间打过交道。这时表现得却像不认识她,哪怕视线跟她对上,也会飞快的偏开头,转身去跟旁边人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