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叶湘泡完澡后就带着凌曜回了深水湾的别墅。到家时,叶谚跟叶澜正在贴春联。
大门正中贴着福字,特意倒着贴,取“福到家门”的吉利说法。院子里的树木,挂满小巧的红灯笼,看着格外喜庆。
两人都忙得出汗了,看到凌曜放下手里的春联,齐齐拱手,语气恭敬又亲热:“姐夫早上好。”
叶湘纠正他们的称呼:“没结婚不要叫姐夫,以后叫曜哥就好了。”
现在她只谈恋爱,不想结婚。恋爱开开心心就好,结婚的话还太早。
两人立即改口叫曜哥。
凌曜看了叶湘一眼后,眼中闪现过一抹无奈,他将带的礼物分别递到兄弟俩人:“小小礼物,希望你们喜欢。”
兄弟两人接了礼物,不好意思道:“耀哥你太破费了!”
送给叶谚的,是一块做工考究的瑞士皮带腕表,外加一支派克金笔跟管理类书籍;送给叶诚的,是一台锃亮的进口晶体管收音机,机身小巧精致,在当下算得上新潮稀罕物。
进了客厅,叶谚说道:“阿湘,你房间在哪里?”
叶湘指了下二楼的位置,笑着说道:“二楼都是我在用,卧房跟书房都有,叶谚他们都住在三楼。”
年轻小伙子爬个三楼跟喝水一样简单。
凌曜笑着道:“我能去你的书房看下吗?”
“当然可以。”
叶湘的书房,书架跟桌椅全是黄花梨木。整栋别墅,就这套家具最贵了。
凌曜进了书房,就看到墙上挂着的一幅字,上面写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八个大字。
叶湘书房的书摆满了书架,不过种类比较杂,有管理跟金融方面的书,也有医书跟服装杂志等。
看了一圈,凌曜问道:“阿湘,你那本神话小说呢?还没有写吗?”
叶湘摇头说道:“世界设定、剧情主线都已经好了,只是没找到合适的人代笔。”
木易现在在写星际冒险,而且他写得很开心,还一边写一边想到新的剧情。按照他这状态,至少能写一百万字。洪荒纪元这本小说不可能一直等他,所以得另找人来写。
叶湘将大纲找出来,笑着说道:“你要看,等晚上回酒店慢慢看。不过这本小说,只在港城连载。”
这是他们华人的古代神话故事,外国人是不会感兴趣的。她准备将自己已经完本的悬疑、公案以及西幻小说,在鹰酱跟叶伦国出版。至于星际冒险,就跟着一起连载。
凌曜说道:“你要在鹰酱市场卖得好,就写间谍、现实以及黑色犯罪类型小说。不过不能找港城文人代笔,他们对鹰酱国文化了解不够。”
叶湘觉得他话里有话:“什么意思?”
凌曜笑着道:“你可以在鹰酱收购一家报社,然后招聘到适合帮你代笔的人。”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鹰酱国人特别歧视亚洲人,特别是华人。她要是收购一家报刊,不仅会被同行针对,还会被相关机构盯上。毕竟舆论主动权他们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真收购报刊要不了多久就得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