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男人,到家了。
沈秋的动作一僵。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腕,莫名其妙地套进了一条芭比粉的丁字裤。
由于实在太瞩目了,简直像条手链。
当沈秋注意到的时候,史密斯也长出了眼睛。
“咳咳咳!”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矩形餐桌两端,分别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他们是这栋房子的主人。
自中间垂下来的吊灯发出的白色光芒,在夜晚也能给予黑暗空间足够的照明。
也将女人因羞赧变得红扑扑的小脸蛋,映得活色生香。
距离手链事件过去快二十分钟了,她还是过不去。
这男人走路没有声音的啊?!
只能说,当时找得太专注了,以至于连她的丈夫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
尴尬,那么大。
沈秋无法否认,翻箱倒柜的她,是想找一件漂亮的衣服,因为这样会让她更有自信。
但她真的不是要找那种衣服!!
该怎样才能不动声色地解释这件事呢?
——根本没人问!
不早了。
史密斯看向自己的手腕。
哟,他也有手链。
“喊我回来什么事?”
虽然那名在前台接电话的小护士,已经告诉了他,他的夫人找他回去的缘由。
他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别的也没什么,就是被女人骗多了,有经验。
次次都上当,当当都一样。
况且这次找他回来的女人,是在他的认知里,永远都不会对他说这种话的沈秋。
不过,还是根据墨菲定律,万一呢——
沈秋:“我什么时候能回去?”
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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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那场狂风暴雨前沉思,就差一首激昂的钢琴曲和手头边香醇的咖啡。
钢琴和咖啡在哪里!!
回家的渴望,变成了疯长的执念,令沈秋调动她所有的聪明才智,去达成心中所念。
于是她发现了,跟这个男人来硬的,一点用都没有。
自从来到这里的这段时间,她的愤怒她的痛苦她的狂躁,她对他的指责和抱怨,全都像打到棉花上拳头的力道,泥流入海杳无踪迹。
他不仅不会生气,更不会对此有所反应,影响心情更是无从说起。
他就是一台没有感情的冷血的机器!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沈秋打算换种方式,和他推心置腹,开诚布公。
说不定能打动这颗比石头还硬的心。
她十指交握,胳膊肘抵在餐桌的桌面上,作出了一个祈祷的手势,同时,也是在祈求。
肢体语言温和,眼神也变得温柔。
眸子里闪着盈盈的光点,流淌着夏夜的星河,沈秋无比诚恳地问,
“我什么时候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