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陛下亲自看。”
血诏只剩下半张。
前半段写着废太子谋逆未死,借女聚党。
后半段则写:
沈明姝并非废太子之女,实乃当今陛下亲生女儿。
字迹、血痕、旧纸都像十五年前留下。
皇帝只看一眼便道:“不是朕写的。”
“朕也从未与沈晚棠有过私情。”
这话说得直接。
宗正寺众人纷纷低头,不敢出声。
沈明姝却只问:“那陛下可曾抱过我?”
皇帝看着她,迟迟没有回答。
萧惟正站在一旁,低声道:“血诏用的是先帝旧纸,字迹也像萧敬之。”
“不是像。”
沈晚棠忽然开口。
“前面的字就是他写的。”
她取出随身药针,沾了一点清水,轻轻擦过“亲生女儿”四字。
墨迹没有散。
下面却浮出极淡的刮痕。
沈明姝立刻让人取来炭粉。
粉末扫过纸面,被刮掉的原字一点点显出轮廓。
亲手送离。
原句本该是:
沈明姝并非废太子之女,实乃当今陛下亲手送离宫城。
“生女”二字,是后来补上去的。
“手送离宫城”几字,则被人刮去。
同一句话,只改几个字,意思便从救人变成了生父认女。
宗庙内一片死寂。
皇帝盯着那行原字,终于开口。
“承平二十三年五月,朕尚是宁王。”
“那夜兰芷殿走水,先帝命朕从偏门抱走一个女婴。”
“孩子外面裹着宫锦,里面却是沈家药布,襁褓中还塞着半张烧毁的出生录。”
“先帝让朕把孩子送到宫外药车,不许问生父,也不许把此事记进起居注。”
沈明姝看着他。
“那个孩子,就是我?”
“是。”
皇帝道:“朕把你交给沈晚棠时,她满身是血,却先问你有没有哭。”
“朕只见过你那一次。”
“直到你嫁入陆家,朕才从韩奉年的旧呈报中,知道当年的女婴活了下来。”
所以先帝旧信里那句“朕欠沈家一命”,欠的不是一笔银。
是沈家替宫中养大了一个本该被灭口的孩子。
皇帝看向沈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