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源县衙门前,第一只银箱打开后,四周反而更安静了。
老木匠拄着拐,站在最前面。
他手里的旧木契已经磨得白。
“真还?”
县令坐在账桌后,没看沈明姝,也没看谢惊寒。
只看着他。
“真还。”
“当年县衙征你家榆木六十三根,用于修河堤。”
“应付木银二十七两四钱。”
“十年前未付,是县衙欠你的。”
老木匠问:“利息呢?”
县令翻开新账。
“按清债规程核,利息共十一两六钱。”
“合计三十九两。”
“今年县库先还二十五两,剩十四两写进明年县库第一笔支出。”
“你若愿意分年,便按印。”
“若不愿,县衙继续想办法凑齐。”
人群里终于有人低声议论起来。
以前官府最爱说的就是“先领一点,剩下以后再说”。
可那个“以后”,往往就没了。
老木匠没有立刻按印。
“明年若换县令呢?”
沈明姝看了县令一眼。
县令自己答道:“债不跟着我走。”
“今日这笔账会抄三份。”
“一份县衙。”
“一份州府。”
“一份贴在外头。”
“明年我若调任,新县令接印之前,必须先接这本未清债册。”
老木匠沉默很久。
“那我领。”
二十五两银放到他面前。
他一枚一枚数完,又用牙咬了一下。
旁边的书吏忍不住笑。
“老丈,官银做不得假。”
老木匠瞪他。
“十年前官府还说秋后一定给钱。”
“我不也信了?”
书吏顿时没话。
县令却没有恼。
“让他验。”
“以后每一户都可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