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位列榜首的便是金参菌。
它能夺魁原因有三,一是无可替代的鲜美滋味以及独特口感。
二便是可以媲美人参、灵芝能够强身益气、延年益寿等的珍贵药用价值。
最后是采摘它的巨大难度。
金参生长的环境十分苛刻,只出现在腐朽枯败后的金针松木上,而金针松木又几乎只生长在悬崖峭壁间。
是以,往往半斤金参便价值百两,且有价无市。
即便溪府在整个雾城是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可溪盈川从小到大,也只尝过金参两三次。
那有别于其他菌类的鲜美滋味,令她至今都念念难忘。
这东西,当真是可遇不可求。
可即使如此,溪盈川的神情也在瞬息间便又恢复如常。
她冷冷一瞥面前人:“金参又怎样,里面即便有仙丹我也——”
正说着,咕噜噜一阵响亮肚鸣突兀打断了主人的话。
下一瞬,溪盈川那原本苍白的面皮变得犹如锅底,又红又黑。
她方才当着程七安的面,刚说罢自己不饿。。。。。。
溪盈川脸色难看地收紧了身侧的五指,随后倏地撇过头。
恶狠狠地警告程七安:“不许——唔!”
对方却趁着她张口的空档,稳准地将那满满一勺粥喂进了她口中。
碧粳粥被熬得糜烂,几乎刚一入口便顺着喉咙滑了下去,与此同时金参那独特又馥郁的鲜香滋味随即在口腔中迸发,美味得几乎能冲昏人的头脑。
溪盈川吐都来不及吐。
可即便是好东西,她也不喜欢被人强加硬塞。
溪盈川握拳咚地一声狠砸在扶手上,恼红了眼睛声音愤恨:“好你个程七安,找死是不是!”
见状,程七安立刻垂下脑袋,语气满含歉意:“小姐,对不起。。。。。。”
随即他又抬起眼,黝黑色的瞳孔定定地凝着她,其中恍动着乞求之色。
“只要大小姐吃完这粥,七安立刻就走。”
程七安的视线落在溪盈川那仿佛失血般透白干涸的唇瓣上,眉心皱起,“我保证。”
溪盈川本想叱他一句‘想都别想’,然而话到嘴边想起对方那犟驴一般的脾性,瞬间她面色更差了几分。
片刻后,溪盈川忽地夺过程七安手中的粥碗,咕咚咕咚三两下便将其中的米粥喝了个精光。
最后一把将粥碗扔出了窗外。
“快滚,别在这儿碍我的眼!”
溪盈川恨恨闭眼,在心中拼命劝自己——好女不跟男斗。
熟料程七安并没有如约走开,而是从兜中拿出了一玉白色的小巧瓷瓶。
他明显松了口气似地,语气温和、耐心嘱咐道:“这是我从顾大夫那里拿的山楂丸,小姐记得吃两颗。”
金参虽有千般好处,却不容易消化,特别是对常年忍饥挨饿、脾胃脆弱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装山楂丸的是溪氏内造独产的薄胎瓷瓶,在阳光下瓶身轻薄到近乎透明。
是以,溪盈川很轻易便瞧出那空旷瓷瓶里的山楂丸,有且只有两颗。
该说不说,程七安此人不仅执拗,还相当的。。。。。。心细。
正常人服用山楂丸超过一定量,还容易后不利呢,更遑论常年卧床且出行只能做轮椅的她了。
想到这儿,溪盈川沉默几瞬后嗤地一笑。
“我害你被打,你竟还巴巴地跑来又是求我喝粥又是要我吃这吃那。。。。。”
“你可知,我方才就已写好了休书,命红桂递送了官府,只等通审后就能将你撵走了。”
说罢,溪盈川眯眼睨向他,笑吟吟:“程七安,你贱不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