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写的时候脑子里一直在回忆着昨晚出警时遇到的情况,所以写的很慢,敲完最后一个字后,也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
“小明哥,你吃什么,我请你啊?”
“不用了,我那儿还有些泡面快过期了,待会儿泡着吃就行。”
小明的性格比较孤僻,凌云也没强求,一直吃外卖也不太好,就打算出去吃点。
手机铃声响起,凌云拿起来一看,发现是一哥打来的。
“喂,小凌啊,吃饭了吗?”
“还没呢刘sir。”
“你这几天应该不忙吧?”
凌云撇撇嘴:“刘sir你也知道的,我们这里确实不怎么忙。”
“嗯,是这样的,这几天你手头的工作就先放放,我需要你保护一个人。”
凌云心中突然咯噔了一下,回想起昨晚酒吧外的遭遇,他总觉得有些不妙。
“是一个内地过来的大老板,打算在我们这里举办一场慈善拍卖会……”
“冒昧的问一下,那个老板是男是女?”
“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士,叫做太叔莺。你是她亲自点名的,甚至连你的警号都报出来了。这场拍卖会规模很大,上头高度重视,所以在太叔女士留江期间,你务必要做好保护工作,这是命令,听明白了吗?”
凌云眼前一黑,不用说,肯定是她!
“明白了。”
这是一哥的命令,除非凌云不想干了,否则就得听从吩咐。
那边又交代了一些事情,放下电话后,凌云坐在椅子上许久都没缓过来。
不是,这算个什么事儿啊?
有钱就了不起啊!
想想也是,香江这边的社会结构跟内地不太一样,有钱还真就了不起!
手机铃声又响了,这次是个陌生号码。
“喂,哪里?”
“是凌警官吗?”
女人熟悉的嗓音传来,凌云轻声应了一下。
“我现在就在铜锣区的豪希酒店,你到了以后先过来试下衣服合不合身……对了,你应该还没吃饭吧?”
“没有。”
“那行,换了衣服以后跟我去吃饭。”
凌云无奈地叹了口气,希望这位内地来的太叔女士不要给自己准备什么奇奇怪怪的服装吧。
来到豪希酒店后,楼下大厅内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女子迎了上来。
“凌先生是吗?请随我来。”
这个女人应该是太叔莺的秘书,凌云没多想,跟她来到了顶楼的总统套房。
“凌先生请吧,总裁就在里面。”
“不是要先换衣服吗?”
“衣服也在里面。”
秘书敲了敲门,太叔莺从里面把门打开了。
“凌警官,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的。”
凌云皮笑肉不笑:“在您留在香江这几天,我负责保护您的人身安全。”
“可不是几天。”
太叔莺将门关上,好看的下巴冲着沙发上扬了扬:“那几套衣服你试一下,都是按照你现在的规格尺寸买的。”
凌云也懒得问她从哪儿知道的,反正他的档案对太叔莺而言应该不算什么秘密。
这里有便装也有一些正式场合穿的西服,质地相当之好,一件衬衫的价格都得大几千,凌云一个月的薪资够呛买一套,还不算外套。
凌云拿起衣服,刚想走向卫生间,却被太叔莺拦住了。
“就在这里换。”
“太叔女士,男女有别,这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