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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页(第1页)

弯弯绕绕,好不容易寻到一家还在摆摊的线面摊子。那面却瞧着奇怪极了,除了又细又长的面外,还有一些丝状的条儿,老板娘一看就说她肯定是外地人,那是他们本地的传统吃食饵丝。  “吃起来有点像爽脆的面食。”金羡羡又尝了两口。“老板娘,有香油吗?我想弄点香油。”  “有,就来。”  金羡羡加了两滴进去,再吃一口的时候鲜得直接“嗯”了一声。“老板娘,以后弄这饵丝的时候滴两滴香油,吃起来香极了。”见老板娘笑着却没理会她,一脸“姜的还是老的辣”的表情,金羡羡强调。“真的!你自己尝尝!”  两人头对头对着香油研究了半晌,老板娘尝了几口后,一拍手。“你说我咋没想到呢。”  “嘿嘿。”金羡羡笑。她伸出手指,大拇指和食指比了个“一丁点”的姿势。“我对吃的有一点点研究。”  心情一好,金羡羡的话就变多。“我大爷说我这舌头神仙都比不过咧。”  两人又闲聊一阵,金羡羡见老板娘要收摊,识趣地付钱走人。付钱时两人又一阵拖拉,来回拉扯,老板娘非不收她的面钱,金羡羡大声一句“好”。“那我下回再来吃,到时一定要收。”  趁着老板娘收摊的功夫,金羡羡又朝她打听了许多叶榆城的事。  原本叶榆城也不是大梁与安南国的接壤之处,但安南国破了边境防线,已攻至离叶榆城城外不至百里之境,驻守边境的军队去了前线杀敌,现在城内被京城来的大军接手。  金羡羡多问了一句现在城内治安怎么样,老板娘表情夸张。“前些日子传言说要打进城的时候,那乱得哦,简直了。”  “好在京城的人来了,这几日白天夜里都有人巡逻,我们这也才敢出来做点生意挣银子。”  那现在应该就是不乱了。  金羡羡放心地笑了笑。“您知道哪儿有护院雇么?”  听到这,老板娘一脸为难地看过来。“小妹子,这种咱就不懂了,不过咱们这边,普通人家都是养狗守家,你要是想要啊,我这倒是有现成的。”  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金羡羡赶紧道:“我要!”脱口而出后,金羡羡又有些后悔这么快就说要,迟疑道。“我没养过狗……”  “放心,好养得很。”  金羡羡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跟着老板娘就去了她家,然后又牵回了一只大土狗。金羡羡严重怀疑这是安南国的狗和大梁的狗混交生的。大是真的大,个子有金羡羡一半高,皮毛有黄有白。  还傻傻的,总咧着一个舌头。  老板娘说她一眼就觉得这狗和她有缘分,因为长得和她很像。  作者有话说:  无  正文买狗买丫鬟  金羡羡蹲下身,也伸出舌头哈了两口气,觉得自己和它一点也不像。  这狗是公的啊,怎么可能和她像。  金羡羡还是把它牵回了自己刚买的那个小院子,二道贩子已经在院子里等她。瞧见她回来,手里还牵着条狗,“哎呀”一声。“您要买狗找我啊!”  “这狗一看就是串子狗,养不活。”  金羡羡皱眉,手里牵着的狗却率先朝二道贩子“汪汪汪”地吼叫了起来,二道贩子吓得连步后退。“狗兄狗兄,都是熟人。”  金羡羡没忍住笑出声。  整座宅子已经焕然一新,二道贩子是等在这收钱的。银货两讫,人就麻溜地离开了,只留下一句还需要什么尽管找他。  因着老板娘的介绍,金羡羡直接在一户做木工的人家里订好了物件,因为要得急,都是原先做好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金羡羡也没挑,是新的就行,大手一挥全买了。回来路上,路过刚准备恢复开门营业的绸缎庄子,索性又将被褥和衣裳也买了齐全。  一下午院子里忙个不停,好在是赶在天黑前都布置完毕。  金羡羡牵着大狗绕着宅子走了一圈,看着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小院子,心里油然而生一股自豪感,自己给自己打气。“金羡羡,你可真厉害!”  打完气,她继续干。  她把新买的大锁挂在门上,又将大狗的狗绳系在屋檐下的廊柱上。“还是得给你起个名字。”金羡羡琢磨着,春桃儿,夏汁儿,现在是冬天,她一合计。“以后叫你冬咚咚。”  “冬咚咚。”  “冬咚咚~”  “今天给忙忘了,明天也给你买几件新衣裳。”金羡羡向它保证。  将被褥什么都铺好,烧热水洗澡时,金羡羡才记起来没有买厨房的东西,但她八成也不会自己下厨,正琢磨着要不不买算了,才想起来没给冬咚咚准备晚饭。  她中午是吃饱了不觉得饿,但冬咚咚会饿啊。  “哎呀!”金羡羡赶紧洗了两下,牵着狗绳朝狗的老东家跑。天虽然还没黑得彻底,但这个时辰街上本就为数不多的店铺更是关了个精光。  金羡羡怪不好意思的,买狗的第一天就带狗回来吃娘家饭,说什么也要给银子。  虽然老板娘说就给它吃点剩饭就行,但金羡羡还是有自己的想法。  回去路上,金羡羡给冬咚咚保证,既然它跟了她,她一定给它过上好日子。前提是,好生保护她,当好看家狗。  金羡羡蹲下身握住冬咚咚的狗头,恶狠狠道:“要是贼来了你也不喊不咬,我就把你送给贼吃了。”  -  翌日,金羡羡直接睡到日上三竿,还是被冬咚咚刨门叫醒的。  她累啊,太累了,昨天从早到晚忙活了一整天,躺到床上之后才觉得全身都散架了一样。她计划休息两日,再开始自力更生,却没想到自力更生第二天,就被冬咚咚折磨得再支撑不住。  到点了要吃饭,不仅要吃饭,要喝水,还要满院子陪着它一起玩。金羡羡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狗。  “买丫鬟买丫鬟。”金羡羡默念。“今天一定要买丫鬟。”  她坐在床上,和蹲在床边上的冬咚咚对视,最终率先落败。要知道,从来都只有别人伺候她的份,现在她竟然沦落到要去伺候一条狗。放在以前,金羡羡想都不敢想。  她洗漱完,开始牵着冬咚咚出门。她本来不打算带它出门的,但它一直叫,叫得隔壁邻居还以为哪里来了贼人。  “以后不叫你‘冬咚咚’了,叫你狗大爷。”金羡羡嘀嘀咕咕,说完又觉得不对,这不是把她金大爷也给骂了吗。  还是春桃儿和夏汁儿好,只要有他们在,她就活得服服帖帖的。她长吁出口气,也不知道春桃儿有没有顺利出海和金家人会合,也忘了问句詹译杰,夏汁儿在总督府过得好不好。想来应该过得不错吧,詹译杰看在她的份上也不会太苛待夏汁儿。  就是不清楚詹译杰有没有回到江南省。  秦辙都放她离开了,那再抓了詹译杰也无甚用处,应该不会再为难他了。  金羡羡心里憋屈得有些难受,见狗领着她往太守府方向走,赶紧拉住狗绳。“笨蛋,走这边。”再往那边走,狗命都要没了。  用两个肉包子,金羡羡成功领着冬咚咚往另一个方向离开。走到叶榆城主街的另一头时,一群人簇拥着不知道在看什么,里三层外三层,金羡羡赶紧拉着冬咚咚也过去。  因为戴着面纱,金羡羡既要小心地护着面纱不能松开,又要拉住冬咚咚不乱跑,挤在人群里着实有点吃力。她放弃挤进去,朝旁边的人打听。“请问大家是在看什么呀?”  大娘摇头。“哎,世道艰难,一个女子正在卖身求棺材钱呢。”  旁边的大娘许是看多了这种事,说这年头自己都吃不饱,谁会花钱买个不顶用的女子做下人。  金羡羡闻言,把冬咚咚牵到靠里的屋檐下,把绳子绑好。“你待在这里等我,待会我还给你买肉包子。”  她一边说“麻烦让让”,一边挤到人群里最内层,果真如大娘所说。一女子跪在地上,前边是一卷裹着的凉席。那女子哭着在磕头,说好人有好报,求求大家。席子前方还有一块牌子,写着卖身葬父。  金羡羡略看得皱眉,从口袋里翻了翻,找出两锭碎银,放到那个女子身侧。“快去把你父亲葬了吧。”  后边人群发出响亮的掌声,金羡羡没觉得有什么好鼓掌的,放下钱就回去找自己的狗。  要换以前,金羡羡还真不一定会有这么好心白给人银子,她花钱向来都是找开心。对于路边上的乞丐之类,她没这么好心。  现在心态却变了,活在这世上,其实人也有挺多身不由已,金羡羡就当给自己积德了。  倒是没想到,这女子还是个有良心的。  她跪在金羡羡面前。“恩人,您留一个地址,小女子让爹爹入土为安后就来报答您。”  “你不用报答我。”两碎银对金羡羡来说也算不得什么。  “不行的,”少女在地上磕头。“小女不能白要您的银子。”  金羡羡已经把冬咚咚的狗绳拉到了自己手上,琢磨着。“要不你忙完,来我家干活计吧,我给你工钱。”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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