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郝宵长久地沉默着,又戏精上身似的连连叹气,陆时宜瞬间气不打一处来,用力踢了下路上的石子,骂道:“郝宵,你真的笨死了。” “我怎么就笨了?”郝宵拒不承认这点。 陆时宜停下脚步,和他面对面站着,抱着手臂问:“这么精明的一个大老板,真的听不出我话外的意思吗?” “什么意思啊?”郝宵实在不明白陆时宜在和他兜什么圈子,急得原地跺脚。 陆时宜叹了口气,心想,郝宵有时候真是傻到离谱。 “你之前不是说想看看她的花园吗?”他说。 “所以你的意思是,”郝宵顿时目瞪口呆,脑子总算反应过来,“你要带我回家吗?” “看来也没我想象得那么笨。”陆时宜答非所问,挑眉笑了下,又埋头走了起来。 “所以是吗?”郝宵跳起来扑到陆时宜背上,把他撞得往前趔趄了两步,在他耳边大声喊叫着,“陆时宜你真的要带我回去吗?” “你再吵的话就不带了。”陆时宜忍着把他撂到地上的冲动,出言威胁道。 “不行不行,”郝宵抱着他的身体晃了晃,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你得带,做人可不能言而无信。” 笑着闹着,没过一会儿,两人便走到单元楼楼下。 昏黄的路灯照着陆时宜的发顶,在他的周身形成一层朦胧的光圈,郝宵望着陆时宜被风吹起的衣摆,心想,不需要再等下去了,现在大概就是最合适的时机。 他开始在衣服口袋里摸索着什么东西,由于是后记 又到了写后记的时刻,每写完一篇文,我都有超多超多话想说,虽然很啰嗦,但还是感谢大家愿意往下看。 part1关于这篇文 最初的脑洞,其实是在去年的12月2号突然想到的,当时和朋友聊了聊,心里觉得整个故事非常顺畅,两个人的名字也像魔法一样,咻地一下,就这么神奇地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于是我在什么都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火速到长佩放了文案。 那时候还不确定什么时候会写,会写多少字,又会写成什么样子,唯一想的一点就是,如果今后有机会,一定要把它写出来。 21653,两个半月,过程或许有些曲折,但真的写完了。好像是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打下“正文完”三个字那一刻,心里百感交集,一下子变得空荡荡,又怅然若失。 其实在写文这方面,我真的没有天赋,刚开始写的时候,甚至很笨很迟钝,每一章几乎都能反复修改数十遍,非常艰难地创作着,私下和朋友开玩笑,说自己写文就像便秘(dbq这话太粗鲁了) 回看这二十多万字,依然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由于个人阅历有限,所以很多剧情的安排不太妥当,情节不够丰富,叙事节奏平平,描写略显冗杂,某些地方漏洞很多,当然笔力也不足 缺点太多了,以至于根本列举不完。 这些问题我都很清楚,写作的过程中也有在刻意避免,所以到目前为止,我觉得一切都很满意。 part2写作感受 写这篇文的过程中真的非常幸福,我特别喜欢郝宵和陆时宜他们两个,正是因为对他们有足够的爱,所以才会绞尽脑汁地去构思剧情、丰富人物,思考如何写得更好。 但其实我一直都不太会写大纲,故事全都在我的脑海里。如果你要我当面跟你讲他们的故事,我可以讲很久很久,反之,如果要让我用有限的文字呈现出来,我根本做不到。到了身心都很疲惫的写作后期,我基本就是在备忘录里列一列主要的情节,再在脑海里梳理一遍,就开始在文档里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