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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第1页)

“我要成为柳诗意的知音好友,却不能真坐实了这个身份。以她的性子,若真把我放在友人的位置,想要再让她转变观念,那便难了。”  “所以,我得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她心底强势地种下一颗情丝的种子。”  书里不止一次回忆女主和男主的初遇,道男主的回眸一笑惊艳女主多年。  可书里也说了,后来的男主跟那个记忆里惊艳女主的少年两模两样。  陆清浔一番分析下来,笃定此时的女主更爱的是记忆里的那个少年郎,不过是后面她和男主经历种种波折误会,纠葛愈深,反倒加深了她对男主的感情。  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影子罢了,他一个活生生的更有魅力的男人就在眼前,触手可及,难道还比不过一个小屁孩?  只要不是个尼姑,就不可能对他无动于衷。  他不信柳诗意两眼空空。  【嘶,宿主你还挺懂啊,你不是没谈过恋爱么,你咋比我还懂。】  陆清浔,“据统计,人与人相识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五,而彼此相知相恋的概率仅有十亿分之八。我不谈,只是我没遇到合适的,这不代表我不懂恋爱。”  他有个关系不错的好友,桃花运极旺,他耳濡目染,懂的并不少。  001都没好意思说,它原来想说宿主挺懂勾引女人。  那高明的隐晦的勾引招式,啧啧,连它这个系统都甘拜下风。  这头,柳诗意辗转难眠,好不容易睡着,还没多久,便迷迷糊糊听到了庄子里的公鸡打鸣声。  等到睁眼时,天色已明。  空桑伺候着梳洗装扮,等到收拾妥帖,庄头娘子端来一碗散发着草药香的米粥,道是那陆公子吩咐厨房做的药膳。  柳诗意原本还在纠结该如何寻机会开口道谢,不承想先听到了陆先生已经先行离开的消息。  “怎的走了?陆先生何时走的?”柳诗意怔怔。  空桑也不知,问庄头娘子,才晓得鸡鸣琴师(8)这肩!这腰!这腿!这臀!  等到柳诗意和老夫人休整得差不多,正式同李昭这个少东家道谢时,才又从他口中得知了一件事。  “老夫人和嫂……柳娘子别光顾着谢我。”  一口即将出口的嫂夫人硬生生被李昭拐了个弯儿变成了柳娘子。  魏骁跟他大兄有些交情,按理说唤眼前这位娘子为嫂夫人挑不出丝毫错,但想起陆兄一口一个柳娘子,他便也跟着改了称呼。  这柳娘子也是命不好,原本风光嫁入侯府,又是嫁给魏骁这样风华无双的侯府世子,引得多少京中闺秀艳羡嫉妒,谁料才短短一个月便守了寡,原本的艳羡和嫉妒就成了唏嘘可怜甚至幸灾乐祸。  “昨日我不晓得那是老夫人的车,又淋了雨难受得紧,只想着赶紧回庄子梳洗一番,还是陆兄说你们恐被大雨困住,同我商量着请你们来庄上避雨。”  李昭是个乐善好施之人,但这前提得是他先顾好自己。  昨日他自个儿都被大雨淋成落汤鸡了,看到那被困马车,顶多是先回庄子,随后让下人过来问问情况,绝不会自己冒雨过去。  万万没想到那竟是忠毅侯府老夫人的车,世子夫人也在车内。  忠毅侯府本就胜永宁伯府一筹,能结这个善缘,全靠他新交的这位好友。  李昭想到什么,乐呵呵道:“老夫人若真想谢我和陆兄,便让侯府多放他出来赴宴,我还没跟陆兄聊尽兴呢。”  老夫人再次谢过,却没应这话。  等到二人重新坐上马车,柳诗意偷偷朝她瞥来。  “看我作甚?”  “老夫人瞧着不太喜欢这李二郎?”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这李二郎是个好心肠的孩子,只那陆琴师跟这些世家子弟非是一路人。”老夫人意有所指。  才受了别人的帮衬,老夫人不好多说什么,但在她这里,只要无所事事不思进取的世家公子都是她老人家眼里的纨绔子弟。  说得好听,李二郎是个风雅人,说得难听些,那是没出息,成天只知挥霍家财。  只不过李二郎这样的纨绔子弟还是算讨喜的,不讨喜的是那些吃喝嫖赌还总给府上惹是生非的。  府上这位陆琴师却跟李二郎不一样,不用他特意干些什么风雅事,他本身就有着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风雅。  这些纨绔子弟的风雅都需要金钱来堆砌,而两袖清风的陆琴师只一把琴。  他的琴音高雅,有种超脱世外的随性恣意,这些表面风雅的公子哥儿不懂他,也当不了他真正的至交好友。  柳诗意垂眸不语,沉默良久。  “回头我叫府上备些薄礼送去永宁伯府。至于这位陆琴师——”  老夫人想了好一会儿,才对柳诗意道:“论懂琴,府上姑娘无一人能胜你,得空你去琴行瞧瞧,用我私库里的钱买一把好琴,就当此次的谢礼了。”  未避免麻烦,老夫人是不打算跟府上说昨日的事了,故而这谢礼便私下里给。  一把名匠所制的好琴并不便宜,需花费上百两白银。这礼不轻不重,用作此次谢礼正合适。  柳诗意蹙眉,“老夫人,我去么?这是不是不妥?”  老夫人笑她,“叫你去选一把琴,又不是叫你亲自去送,选好了回头叫吴嬷嬷送去听竹院,陆琴师自然晓得这是谢礼。你这孩子就是凡事想太多,许多事情面上的礼数尽到便好,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哪用顾忌些有的没的。”  柳诗意乖巧垂眸,想了想后又道:“一把好琴需得花费不少银钱,既是谢礼,那便不能让老夫人一个人花这钱,我也添一些罢。”  老夫人颔首:“便依你,只这大头还是我来出。”  ~  陆清浔走得早,城门一开,他便驾着马溜溜达达地进了城。  马上男子一袭山青色长袍,衣摆处落上些许泥巴星子,头戴斗笠,尚有未干水泽,一副风尘仆仆之相,却惹得好些个一同入城的百姓侧目不已。  无他,这位公子身姿气度俱是不凡,即便看不清脸,光是那马上身姿便足够叫人移不开眼。  男子脚靴踩在马镫上,长袍半遮半掩,反衬得一双腿又长又直。  一身风尘非但无损他的风姿气度,反倒添了些别样的魅力。  系统001也被迷住了,不愧是大数据算出来的宿主,硬件配置就是高。  【宿主,为何不等女主当面道谢后再离开?】  【我和她每一次见面的机会都弥足珍贵,这一声谢当然得留到下一次。】  宿主的担忧并无道理,且很快得到了验证。  这次处心积虑的相逢过后,女主又套上了那小古板的壳儿,说是要当面道谢,然而陆清浔一连等了七八日都没等到,不光等不到这声谢,即便系统上算法都找不到一个两人能巧遇的机会。她为了避他,竟是躲在屋里哪里都不去了。  陆清浔又气又笑,问院里除他以外唯一的活人,“阿鼎,我长得很可怕吗?”  阿鼎看上去老实憨厚,实则表情丰富,顿时朝他投来一个“你在说什么鬼话”的眼神,“公子说笑了。”  紧接着,阿鼎一句话石破天惊,“公子若喜欢那世子夫人,想办法让那世子夫人从了你便是,这露水姻缘有了第一次就能有第二次。”  陆清浔吸了口气,“阿鼎,莫要胡说八道。”  阿鼎不吭声了,又恢复了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陆清浔却已经不能直视他,【系统,这阿鼎你到底从哪儿挖出来的?瞧着老实人,人还挺奔放?】  【哦,也没啥,一开始我以为你是咸鱼战五渣,特意给你寻了个保镖来着。阿鼎以前是刀客,后来金盆洗手卖身给一个寡妇当护院。他就是奔着那寡妇去的,一来二去还真把人给勾到手了。那寡妇的夫君早年没了,只守着一幼子过活,日子长了难免空虚寂寞,阿鼎身强体壮又一副老实相,便入了那寡妇的眼,两人日日颠倒凤激情四射,好不快活,结果一不小心被寡妇儿子撞见了,寡妇女主人只能忍痛发卖了阿鼎。】  陆清浔:……  看不出啊,他的随从还有这样的来头。  【他为何会答应给我当随从?】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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