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两周,于龙觉得自己快把滨海市几个局的大门踏平了。
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马律师列了张清单,上面足足十一个章要盖。每个章后面都跟着一长串材料:用地规划许可要规自局的初审意见,规自局的初审意见要民政局的资质函,民政局的资质函又要卫健局的卫生审查。一套材料递进去,窗口那头翻两页,啪,退回来——“这个表版本过期了,去网上下新的。”或者“还缺一份消防预审,先去那边盖了再来。”
马律师倒是见怪不怪,文件袋里常年备着三套完整材料,退一套换一套,面不改色。于龙一开始还觉得新鲜,跑了两天彻底服了——原来做慈善最难的不是没钱,是把钱合法地花出去。
第十二天的下午,民政局门口。
于龙和马律师从大厅出来,刚盖完一个章,还剩最后三个。滨海十二月的天灰蒙蒙的,风吹在脸上又干又冷。马律师低头翻着材料清单,嘴里念叨着下一步要去教育局补一份证明。于龙听着,目光却落在了台阶上。
一个中年男人蹲在那儿。四十五岁上下,穿了件洗得白的深蓝色工装,袖子磨出了毛边。他两只手搭在膝盖上,低着头,肩膀一抖一抖的。不是嚎啕大哭,是压着声音的抽泣——成年人哭起来就是这样的,比大哭更让人难受。
于龙停下了脚步。马律师还在念材料,走了好几步才现身边没人了。
“怎么了?”
“你先上车。”于龙朝台阶那边扬了扬下巴,“我过去看看。”
他走到男人旁边蹲下来。没说话,先递了张纸巾。
男人抬起头,眼睛通红,愣了一下才接过纸。“谢谢。”嗓子沙哑得像砂纸磨过的。
“出什么事了?”于龙问。
男人抹了把脸,缓了好一阵才开口。他姓黄,叫黄大贵,四十五岁,在滨海开了个修车铺。两年前他收养了一个女孩,叫小芳,今年八岁。小芳的母亲是老黄的邻居,单亲,两年多前查出胰腺癌,人走的时候小芳才五岁半,临终把孩子托付给了他。老黄没结婚,光棍一条,答应的时候也没多想——就觉得这孩子没人管,他不管谁管。
“户口一直办不下来。”老黄说着,声音又开始抖,“派出所说要出生证明,她没有——她妈走的时候什么都没留下。社区说我不符合收养条件,因为没结婚。民政局说手续不全。教育局说没户口不能入学籍。她今年八岁了,还没进过学校。”
他把脸埋在手掌里。
“跑了半年。每个地方都推——不是推给我,是推给下一个。下一个再推给下一个。今天第三回来,窗口说还要补材料,我说材料全在这儿了,她说不是这张表,是另一张——我哪知道是哪张啊。”他的手指掐进头里,“我就是想让闺女上学。她八岁了,别的孩子都上二年级了。她天天趴在窗台上看楼下小孩背书包上学,问我,爸爸,我什么时候能上学?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于龙蹲在旁边,一句话没说,但手已经攥紧了。
马律师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站在一边听完了全部。他拍拍于龙的肩膀,压低声音说:“这种情况我见过。需要走事实收养认定——先证明抚养事实满两年,再通过民政部门特殊通道补办手续。需要社区、派出所、民政局三个章联动,少一个就转不起来。”
“能办?”
马律师推了推眼镜。“能,但麻烦。光是证明抚养事实,就要社区出证明、邻居做笔录、派出所认可——按正常流程得磨一两个月。”
于龙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老黄,你信不信我?”
老黄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
“这个大哥,”于龙指了指马律师,“是律师。他说能办,就一定能办。但需要你配合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重新走一遍。”
“我配合!什么都配合!”老黄猛地站起来,站得太急晃了一下,于龙一把扶住。“只要能让我闺女上学,让我干什么都行。”
马律师叹了口气,把材料清单翻到背面,开始列新流程。“今天下午先去社区开抚养事实证明。明天上午去派出所做笔录,把邻居也叫上,至少两个证人。明天下午拿着前两份材料来民政局申请特殊通道认定。后天去教育局补学籍手续。三天,如果能衔接上,三天跑完。”
“那就三天。”于龙说。
接下来的三天,于龙把资质申请的事暂时交给了李娟和邹明远,自己陪着老黄在滨海市的大街小巷里穿行。
第一天,社区。居委会的办事窗口排了老长的队,老黄站在队尾,于龙陪在旁边。排了四十分钟,轮到他们时,窗口后面的大姐头也不抬:“抚养事实证明?这个要网格员先上门核实,核实完了再开。”
“什么时候能核实?”
“看网格员排期吧,估计下周。”
于龙把身子往前探了探,语气很客气,但每个字都稳:“大姐,孩子入学申请这个月底截止。如果下周核实再走流程,今年就赶不上了。能不能麻烦您跟网格员说一声,我们今天下午在,她方便的时候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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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老黄。老黄站在那儿,两只手攥在一起,嘴张了张不知道说什么。
“你是什么人?”大姐问。
“朋友。帮忙跑腿的。”
大姐沉默了两秒,拿起座机拨了个号码。“小周,你现在有空吗?这边有个急事,你先过来核实一下。”挂了电话,她看了于龙一眼:“你们等着。”
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网格员来了,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姓周,说话快做事也快。她跟着老黄去修车铺楼上看了居住环境,拍了照片,找隔壁卖水果的大姐和楼下快递驿站老板分别做了笔录。两份笔录写完,她签了字,递给居委会大姐。大姐在证明上盖了章。
第一个章,拿下。
第二天,派出所。做笔录的民警姓刘,三十来岁,说话带点本地口音。老黄叫了隔壁卖水果的大姐和社区网格员小周做证人。刘警官一个个问,问得很细:孩子什么时候开始跟你住的,谁负责接送,日常开销谁负担。老黄答得一五一十,连小芳不爱吃胡萝卜都说出来了。刘警官做完笔录,把材料钉在一起,递给所长签字,然后盖章。
第二个章,拿下。
出了派出所,老黄拿着那份盖了章的材料站在台阶上,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他没说话,但手指一直在材料上摸那个红章,像摸什么宝贝似的。于龙看见他眼眶又红了——这次不是难过的红,是憋了半年终于看到一点光亮、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的红。
“走,去民政局。”于龙拍了拍他的背。
民政局特殊通道窗口在三楼。工作人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同志,姓徐,戴着老花镜,把社区证明和派出所笔录从头到尾看了两遍。然后她摘下眼镜,看了老黄一眼。
“你养这孩子两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