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会中学的放学铃比结志街的灯早亮了十五分钟。
铃声穿过走廊的时候,李振邦正在收拾书包。他的课桌靠窗,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玻璃瓶,里面是早上从兰芳园带过来的冻柠茶,冰已经化了,瓶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他把书一本一本码进书包里,拉上拉链,然后靠在椅背上等走廊里的人流先散一散。
他今年十三岁,在青年会中学读中一。学校在必列者士街,出校门左转走三分钟就是结志街。这段路他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走,走了快两年了,闭着眼都不会走错。但他最近现,路上的风景已经开始变得不太一样了。
走廊里还有几个没走的同学。陈永杰蹲在靠墙的储物柜前面,把鞋带重新系了一遍,系得很慢,像是要把那几秒钟的功夫抻得更长一些。他的校服领口翻着,后颈靠近际线的地方有一道浅浅的红痕,是被什么硬物刮过的痕迹,还没有完全褪掉。他没跟李振邦说话,只是站起来的时候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李振邦知道他为什么要绕路。
最近几个月,学校后面那条窄巷里开始出现一些生面孔。他们穿着不像学生,也不像街坊,有的人留着长,有的人剃着近乎光头的短,有的人脖子上挂着粗链条,蹲在墙根底下抽烟,不时有人进出那个被铁皮棚和旧货箱半遮半掩的巷口,身上带着一种李振邦难以言明却能够辨认的气息。有人管他们叫“毅字堆的人”,有人说是从石硖尾过来的,有人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快走,像是不想和那道巷口的暗影产生任何对视。
李振邦知道学校里有些同学已经跟他们搭上了关系。陈永杰是听人劝的,但他不说话,李振邦也没问。有些东西,你问出来反而比不问更难收拾。
他背着书包走出教学楼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沉下去,但光线已经变软了。必列者士街两侧的旧楼把天空夹成一道窄长的灰蓝色缝隙,像是有人用尺子比着裁出来的。街面上有几家店铺已经半掩了卷帘门,店主蹲在门槛上择菜,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了。
这条街他走了几百遍,知道每一块松动的地砖在哪里,知道哪家铺子的猫喜欢在傍晚蹲在屋檐下舔爪子,知道走快一点要多久能到结志街。但今天他走过那棵老榕树的时候,脚步慢了下来——他看见靠近后巷入口的墙角蹲着一个人,他穿着深色夹克,头剃得很短,在昏光里看起来像一团刚从地砖缝隙里长出来的硬质阴影。他的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烟头在暮色里一明一灭,像是有人在一张灰纸上用铅笔反复点着同一个位置。他没有看李振邦,但李振邦知道他在看。
他没有停步。他继续往前走,步子没有加快也没有放慢,像一个赶着回家吃饭的普通学生。他知道那个人的目光落在他的书包上,落在他校服的衣领上,落在他走路的节奏上,像是一根还在等下一步工序的引线,正在沿着他走完的段路慢慢把余量排回自己的位置,再用同一道工序来量下一次的间距。
转过街角的时候,他偷偷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后巷入口已经空了。墙角只剩下一个被踩灭的烟头,和一小片被鞋底碾过的浮灰。他没有再去细看那道已经空掉的墙角,把目光收了回来,放进自己已经扣好的书包夹层里。
结志街的傍晚是另一副样子。
路灯已经亮起来了。阿昌烧腊的橱窗里透出暖黄色的光,刚出炉的烧鹅挂在铁钩上,油光在灯光下泛着一层薄薄的金色。兰芳园的布帘从门口垂下来,被晚风掀起来又落下,露出里面几张坐满了人的圆桌,桌面上摆着冒着热气的奶茶和刚出笼的猪扒包,杯口和碟沿之间夹着下午还没清完的账本边角。有人蹲在凉茶铺门口喝廿四味,碗沿贴着下唇,苦得眉头拧了一下又舒展开了。有人在阿奀云吞面馆门口排队等位,前面是结志街的菜贩和一个刚从兰芳园出来的美记文员,后者手里还捏着一张折过的便签。街面上没有那种沉沉的压迫感,没有后巷入口那种缩着的呼吸。
但李振邦知道,结志街的太平,不是天然的。
他要从结志街坐车,阿鬼会负责送他回太平山大宅。走进家门的时候,梅姐正在厨房里把砂锅端上灶台。文静姝坐在客厅的沙上翻一份报纸,李定邦坐在对面,手里拿着一张手写的工作清单。李定邦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肩膀上停了一下:“今天路上怎么样?”他的语气像是随口一问,但问得比平常多了一丝停顿。
李振邦把书包放在玄关的凳子上:“还好。”他没有说后巷看到的那个身影,也没有说陈永杰绕路的事。他只是把鞋脱了放进鞋柜,穿拖鞋走进客厅的时候想了一下,又说了一句:“学校后面最近多了些人。”
文静姝把报纸翻过一页,没有抬头。她的手指在纸面边缘轻轻点了一下,像是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人正在用那道轻微的动作把问句从桌面上轻轻移开。她没有追问,李定邦也没有追问。有些事不用说出来,大家心里都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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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吃砂锅鱼头的时候,李定邦把碗端起来又放下了。他侧过头看了李振邦一眼:“最近放学别绕路,直接走必列者士街回家,别去后巷那边。”李振邦用筷子把鱼头边沿的肉剔下来,低声嗯了一声。他心里想的是“那条路我已经不绕了”,但他说出口的是另外三个字:“知道了哥。”他夹起碗里那块鱼头肉,没有多问,但也没有把那句话完全放下。他知道他哥在结志街长大,他一定比他更清楚那条街该怎么走。
但他也说不出那条明暗分界线的另一端到底有多深。
他放下筷子,靠着椅背坐了一会儿,目光从桌面上的砂锅边缘移到客厅窗外的暮色里。窗外的暮色正在从灰蓝色往暗红色过渡,结志街的路灯已经全亮了,橘黄色的光线沿着石板路铺开,像是一根刚从屋檐边缘伸出来的细线,正在等着被什么东西顺着它走到头。
七十年代的香港,不是突然变坏的。它是一点一点地,从街角、从巷尾、从那些光线照不到的地方,慢慢地渗进来的。正如福克纳笔下那句反复流转的话——“过去从未结束,它甚至从未过去。”
面粉的利润像一道烧开了就没关过的炉火,把整座城市的街巷都烤透了。没有社团不沾粉,没有人不沾黑,真正意义上的礼崩乐坏。
现在总有人说,《古惑仔》那部电影会教坏小孩。但里面也反映了一个问题——山鸡、浩南,是徙置区出身的底层少年。读书无望,家境贫寒,加入社团是“出路”——至少是一条能吃饱饭、能穿好鞋的路。
观众看他们,会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他们其实没得选。徙置区的铁皮棚里住着七八口人,煤油炉上煮着一锅看不见米粒的粥,一张旧报纸垫在桌面底下当作隔潮层——在那个地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除了出门混,确实没有什么别的路可走,至少他自己是这么以为的。
其实,更容易被人忽略的,是《逃学威龙》里那帮富家子。他们穿私立学校的校服,家里有司机接送,零花钱够花天酒地。
他们加入黑社会,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生存。是因为急扩张下的黑社会,底层的质量急剧下降。以前入会的,是潘志勇这种——被生活逼到绝路,靠拳头打出名堂,至少还有点底线。现在入会的,是十四五岁的学生仔,连刀都没握过,跟着大佬上街只是为了威风。威风这个东西,在几条巷子和一群同龄人之间,比任何算术题都有用。
而对于社团来说,收富家子进黑社会,是一门好生意。不是所有富家子都有司机保镖的。大部分所谓英文私校的富家子,可能家里也只是有几间店铺或者开了一家工厂而已——他们穿得起校服,吃得起茶餐厅,但离真正的“不可触碰”还远得很。
他们的家里惹不起黑社会,如果真的被黑社会找上门,反而会成为更肥的羊。社团收他们进会,他们按月交钱,还以为自己是在“孝敬大佬”,是在“买平安”。实际上是他们每个月从零花钱里抽出一部分,放进一个更高层的账户里——换来的是一张随时可能被停用的护身符。
青年会中学地处必列者士街,距离结志街不过数分钟路程,原本是老牌英文名校,也是合和图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