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沈泽打开手里的药包,将药粉汪酒里面倒。
这些酒都是大队长媳妇自己酿的高粱酒。
平时都不舍得喝,今天大喜才拿出来给客人们尝尝。
因为酒桶太大,都拿不动,所以只能舀到小碗里面再端出去。
厨房台面上摆着十几个装满高粱酒的小碗,正巧就方便了沈泽办事情。
倒到一半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沈泽着急忙慌的将剩下的半包药粉塞进兜里,将酒里的药粉搅合均匀,然后才小心翼翼的从门口溜了出去。
沈清月目送他离开,双眸透过了窗户看向被他动过手脚的那一碗酒。
沈泽回到座位的时候,还刻意地望了一下沈清月和沈闻璟所在的方向。
看见他们都只是安安静静的作者,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离开,心里面的大石头也就瞬间落地了。
“你看他们干啥?
咋去个茅厕这么久嘞,肉都快要被人吃光了。”
沈老太没好气的嘟囔了几句,抓紧给沈泽的碗里面夹了几筷子的肉菜。
“这不是太久没有沾荤腥,肚子一下子承受不了嘛。”
沈泽干笑了两声,随便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
之前他们还住在姑姑家里的时候,根本就不愁没有肉吃。
他更加瞧不上碗里面的这点点肉沫子。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
少了姑姑的孝敬,家里面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差。
只是这样也就算了。
他们还有饥荒,被沈清月掏空了家底。
他妈下地挣的三个月公分,也全部都成了姑姑一家的。
别说买肉了,吃个鸡蛋都够呛。
想到这里,沈泽只感觉到一阵的心酸。
不过好在马上他们就可以改变这种窘境了。
没过多久,新娘子就出来敬酒了。
新郎是入赘的,无父无母。
但是好在长相还不错,有能吃苦。
最关键的事新娘子喜欢,大队长夫妻两个也就乐见其成。
他们也想要把女儿留在自己的身边。
“媳妇,你酿的高粱酒去拿出来,给大家伙尝尝你的手艺。”
人逢喜事精神爽。
大队长今天也没有平时那么的严肃了,见人就笑,那张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对对对,我把这个事情给忘了。”
大队长媳妇一拍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