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用脸的表情表演了一个默剧似的。
吃完一个,才把这拿给春晓。
“姑姑,你吃。”
时春晓把第二个吃了,甜滋滋的。
但是有点腻了。
小时候,时春晓总看电视剧里的人吃冰糖葫芦,总是很喜欢的样子。
她也总想尝尝什么味道。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就看对面的文馨,现在吃山楂的,也很是吃得很开心。
经典口味成为经典是有原因的。
但是对于长大了的她来说,属于五岁的她的快乐,哪怕在二十年后得到,似乎也没那么快乐了。
有些快乐,须得合时宜。
一串三颗。
文馨吃了一颗,时春晓吃了一颗。
草莓味的还有一颗。
时春晓顺手把这串给祝冬聆递了过去。
“你尝尝。”
只是祝冬聆接过去了,时春晓才想起来。
啊,不是,这不是馨馨。
刚刚看馨馨这么顺手就把吃的给了她,春晓也是没多想。
祝冬聆倒是没多想,春晓给的,就吃了。
糖葫芦嘛,总是要往签的那一面推出来才可以吃到的。
时春晓就这么看到祝冬聆把最后一颗草莓,路过了她吃过的地方,然后送到了嘴巴里。
她突地把头埋了下来,脸像被火掠过一样。
这算不算,间接接吻呢?
时春晓埋头吃驴打滚,她的心情也像这糕点一样,黏糊糊的。
带着孩子,当天吃完饭他们也就是在这附近散步罢了。
但是他们在城区的中间,所到之处都是繁华。
不远处是四合院,时春晓在外面也看到四角高高的飞檐。
物是人非。
在一片有历史积淀的土地上,总觉得这里的一切过于厚重。
但是白云过隙,富贵一场过眼烟云罢了!
春晓看着在前面给文馨拍照片的祝冬聆。
就这样吧,让这样的日子再慢些,再慢些。
他们回去的早,第二天还要早起去看日出。
来京市的一趟,让她有一种强烈的时光匆匆不等人的感觉。
也许回去后,也可以考虑一下,在祝冬聆现在住的小区那,租一套属于她和文馨的房子。
靠近些,这样的日子,是她想象中的日子。
尤其是祝冬聆把春晓举起来,让她坐在他的肩膀上,可以看到前方的升旗仪式的时候,时春晓明白,此生最大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一家三口。
难怪总说谈一场恋爱,要去旅行。
人脱离了平常的环境,而且要做的决策很多。
这时候才可以真的见到这个人的人品。
也可以脱平常的环境来磨合。
感情,无非是两个不同的人,要么变成相似的人,要么变成想补的人。
凌晨春晓醒过来,路过祝冬聆的房间,看到那房间透出来的光亮,还有键盘敲打的声音。
那一瞬间,她有一丝丝的自责。
想来祝冬聆虽然请假了,但是有些工作是离不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