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盘腿坐在地上,纸箱子被撕开了,就那么摊在我面前。
里面是那个黑色的耳机盒。
崭新崭新。
在屋里节能灯惨白的光下面亮得有点晃眼。
最新款。
顶配。
哈。
来了来了。
真的来了。
我伸手把它拿出来。
盒子有点分量。
塑料膜包得严严实实的。
还真是讲究。
连个指纹都没留。
我盯着盒子看了几秒。
手指头在上面蹭了蹭。
滑滑的。
凉凉的。
所以地址果然用上了。
我那个一年前发的朋友圈。
那张拍天空的照片。
角落里那个模糊的快递驿站门牌号。
他居然真去翻了。
他居然真记住了。
还自己跑去下单。
还寄过来了。
这是什么?
这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成就感?
还是觉得直接买东西比给钱更有“心意”?
管他呢。
反正他踩进来了。
踩得结结实实。
连声响儿都没有。
我没急着联系他。
我把耳机从盒子里拿出来。
沉甸甸的。
皮质耳罩软得不行。
我捏了捏。
又捏了捏。
然后我插上手机,打开音乐软件。
翻到我平时用来找感觉的歌单。
里面全是一些氛围特别足,或者人声特别抓耳的歌。
我戴上耳机按了播放。
音乐响起来的瞬间,我整个人顿了一下。
……卧槽。
声音是从脑子里面炸开的。
不是。
是从耳朵外面包裹进来的。
低音沉得像是直接砸在胸口上,高音又透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