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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夜小说>我写小说纯粹为了赚钱_远上天山【完结】 > 第6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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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金主爸爸的要求,谢昭表示也不是不能改,但他一时之间想不出更好的新笔名。  编辑表示如果谢昭对蛋字有特殊偏好的话,不如叫工整钢蛋如何,这样从读者到赞助商都很满意。  谢昭:“……”  唯独他本人满意不起来。  ……  就在谢昭构思新笔名期间,《众声》要推出美男作家的消息终于大范围传播了出去。  其中当然离不开老对手《闲话》的出力。  甚至可以说,《众声》走上推美男作家这条路,都是因为《闲话》明里暗里的怂恿。  《闲话》推出美女作家是天时地利人和,畅销小说作家刚好是位美女,不把这个名号拿出来用一用,都显得有些浪费。  可《众声》呢?  处境一天比一天糟糕不说,销量早就从巅峰期的50万册跌到了现在的20万册,眼看着还能进一步下跌。  【这种时候不想办法提高连载文质量,想这种歪招,《众声》是疯了吧?】  【听说他们副主编都跳到《闲话》去了。】  【这么继续下去,《众声》接下来还有活路吗?】  【美男作家,真亏他们想得出来,我倒要看看这美男作家有多美。】  《闲话》的一众编辑原本还把《众声》当作劲敌,《众声》的每一期销量都会关注,可随着《闲话》销量水涨船高,《众声》却连自家的四分之一销量都不到,编辑们早就不把《众声》放在眼里了。  手下败将而已,有什么值得在意的?  这次《众声》推出美男作家,《闲话》众人看笑话的心态最为强烈。  《众声》发售这天,编辑们一早就笑着讨论这件事。  唯独马鸣始终保持着沉默。  不过他沉默着,却挡不住有人问他:“那个美男作家你见过不,好看吗?”  “还……还可以吧。”马鸣支支吾吾道。  “说明应该不丑。”那人道,“估计也好看不到哪儿去,这年头就算有真帅哥,谁乐意来当作家啊?”  “和田铭哲比起来怎么样?”又有人问。  马鸣:“……我年纪大了,没太记清楚他的脸。”  田铭哲是《闲话》为了回应《众声》而推出的美男作家。  《闲话》比《众声》晚发刊三天,在这个时候推美男作家,毫无疑问是在打《众声》的脸。  不管怎么说,田铭哲是《闲话》编辑部公认的帅哥,放到外面去可能算不上多帅,可在小说作者这个行业里,他的长相就算看得过去了,书也写得不错。  《众声》推美男作家人尽皆知,《闲话》要推的消息却谁都没有透露,等《众声》因为美男作家受到群嘲,《闲话》这时候顺势把田铭哲推出来,同样是美男作家,田铭哲无论长相还是作品质量都胜过《众声》推的那位一筹,对比就这么形成了。  马鸣说没太记清楚,那人也没思考他话语中的意思,只觉得《众声》的美男作家至少没有帅到让人印象深刻。  自然没有人注意到,马鸣脑袋垂得更低了。  “《众声》到了!”  一众编辑立刻奔了过去。  “美男作家专栏,在46页,我看看,怎么会有人笔名叫炫酷皮球啊?”  “别放了张p到妈都不认的精修照,田铭哲可是走自然路线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随后漫不经心翻到了46页。  “……”  满室的嘈杂仿佛在这一刻按上了静音键。  这张照片显然不是精修,只是一张再正常不过的生活照,照片中的人甚至没有刻意凹造型,只是大咧咧地看向镜头,所以显得脸大身子小。  可这丑陋至极的拍照姿势,拍出来的脸居然……说不出来的好看!  联想到田铭哲看似自然,实则摆了不知多少姿势、从几百张照片中精挑细选出的一张……  输了。  输太多了。  沉默开始蔓延,过了许久,才有人道:“也许他的书不好看呢?”  众人被这句话鼓励到了,连声附和:“没错!”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得书好看!”  【作者有话说】  [躺平][躺平][躺平]摊成饼状求收藏点击评论嗷嗷嗷~  反响  钟年手里的《众声》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犹豫许久,报刊亭老板忍不住问他:“小哥你到底买还是不买?”  钟年恍然反应过来:“买。”  之所以这么纠结,是因为这几年的《众声》确实没有之前好看了。  在钟年的学生时代,娱乐方式远不如现在多样,对钟年来说,每月一期的《众声》可谓难得的消遣,他在小镇上长大,家门口甚至连报刊亭都没有,邮局倒是有一家,可惜爸妈不会允许他订和学习无关的杂志。  钟年只能守着学校门口的小书店,老板订了《众声》,他下手快的话,可以抢到一本。  钟年就这样看完了《众声》连载的多部小说。  他现在已经上班了,《众声》很容易就能买到,只是小说质量大不如前,钟年前两天看新闻,说《众声》为了求生存,连美男作家的噱头都打出来了。  他刚巧路过报刊亭,想了想,就买了一本,当是对自己青春的追忆吧。  钟年原地翻了起来,这时候他旁边一个人和他一样买了《众声》,钟年听到对方在叹气:“《众声》这质量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什么美男作家,好看有屁用?”  这一点钟年也同意。  对方提醒了他,钟年把杂志翻到美男作家那一页。  美男作家连载的是一本叫《穿越之暴君》的小说,也是这期《众声》的唯一一本新书。  「睁眼的一瞬,唐殷感到脖子微微有些痛,他坐起身,正要照一照镜子,却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房间装饰华贵,各样器物一看就造价不菲,唐殷立刻明白,这里绝不是他所生活的时代。」  主角这是到了古代?  穿越?  「……」  「尽管铜镜照得并不清晰,唐殷却清楚地看见,自己脖颈处有一道清晰的刀痕,甚至直到此刻,还有淡淡的血迹自伤口溢出。」  「杯中的茶已经凉透,唐殷却闻到了茶叶之外的另一种药味,尽管味道极淡,却并没有瞒过他。」  「有人要杀他!」  「这个人已经行动了!」  主角居然穿成了历史上知名的暴君、谥号戾帝的唐殷。  这位暴君的寿命仅仅截止到明晚。  钟年立刻来了兴趣。  主角必须立刻展开自救,否则暴君的宿命也将成为他的宿命,但仅仅一天时间,他能够收获臣子们一丁点的信赖吗?  此时的朝堂已经是宦官把持,受暴君信赖的都是奸臣,忠臣良将退居后方,眼下外族来犯,身为帝王,暴君的——  「“朕说了,不要反抗朕。”」  「御座之下,“咚”的碰撞声很沉闷,却如同一道惊雷,狠狠砸在众臣子心上。」  「帝王佩剑带血,面颊甚至溅上了几粒血滴,神情却很平淡,仿佛片刻前落地的不是人头,而是这世间最微不足道之物,王焕人头落在殿前,双眼甚至没有合上,尸身则滚下了台阶,差点撞上台阶下方的丞相宋霖。」  「权倾朝野的大宦官王焕竟就这么丢了性命,满朝文武参他的奏折堆积如山,因他丢掉性命的官员不知凡几,原以为王焕还要遮住这天多年,帝王竟说杀就杀,众官员不敢抬头,对帝王的畏惧却又深了一层。」  「“继续早朝吧。”」  「王焕的尸身就在眼前,血腥味慢慢在殿中蔓延开来,于平日里仰仗王焕横行霸道的官员们而言,空气似乎都变稀薄了,殿中不时有人颤抖晕倒,可帝王不发话,无一人敢行动。」  本以为主角会采取怀柔政策,谁曾想,主角竟展现出了比原本的暴君更为狠辣的一面,宦官被杀,奸臣被除,财宝收没,可这样反倒让各方不敢轻举妄动。  暴君的肆意妄为不需要任何理由。  主角突然发作砍向王焕的片段,钟年读得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他原本只是随便看看,却没想到,从这章开始,他一头扎进了《穿越之暴君》的剧情里。  主角比暴君更像暴君,用残酷竖起了防御,再一点一点摸清朝堂风向,逼近原暴君被杀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他收服了在他死后把持朝政的宁王。  宁王天生体弱,两条腿不能走路,因而心思比旁人更为机敏。  两人针锋相对的场面读起来太过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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