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嫁人,还不比陪人睡觉好?
嫁人是一个女人的归宿,而配人睡觉,只是供别人发泄欲火而已,和卖身差不了多少。
好在,叶十三并不是个好色之徒。
也许,像何秀儿这样的,压根就不是叶十三的菜。
“叶什长,可不敢拿人家女娃儿的前程说戏啊!”
一阵局促不安之下,红着脸的郑一刀,不好意思地看向叶十三。
“你未婚,她未嫁,都是天涯沦落人,就此凑一对过日子,这有何不可?”
叶十三快人快语,直截了当把话说透。
但看到年纪三十二岁的郑一刀如此拘束起来,叶十三端起茶碗,换了话题道:“坐下说,我以茶代酒,先敬前辈一杯。”
“不敢当!”
郑一刀又是一阵慌乱,赶忙双手端起茶碗,和叶十三对饮了一碗茶水。
这憨头!
叶十三心里一阵发笑。
在前世的现代,老子十六岁就敢撩妹,十八岁就偷偷带着美女去开房。
但这古代,尤其是这等粗糙的环境,见到的女人简直惨不忍睹。
不光没有精致的容妆不说,就是素面朝天,也没见一个能让人动心的。
再别扯什么口红啊!丝袜什么的。
性感,在这蛮荒十足的朝代,简直就是个不存在的词。
老子不是不好色,而是所见到的这些女人,简直就是难以下咽。
忍忍吧!
老子是有品味,有追求是主,岂是连母羊都不放过的两脚畜生?
“什长大人,羊肉炖好了!”
突然,羞怯而去的何秀儿,端着一盆水煮羊肉,低着头来到桌旁。
“民女是煮熟了,但不知道味道如何?”
放下盆子的何秀儿,低着头两手捏着衣角,局促得不知所措。
“就这样吃啊?”
叶十三用指背敲敲桌面,不解地望向低着头的何秀儿。
“民女该死,民女该死!”
何秀儿一抬头,发现桌上居然无碗无筷,面上又是一红,便飞快地跑去伙房拿碗筷。
“哈哈哈!”
方才还局促不安的郑一刀,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成了!
凭感觉,这公母都对上眼了?
这些细节,哪能逃过叶十三的法眼。
说明,何秀儿是个稳重女子。
之前为了一口活命的饭,提出侍奉他,那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