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以公谋私,必须要付出代价。
拿着准备好的文件,我走进会议室。
除了周歆瑶外,三十六名股东全在场。
离会议时间还有两分钟,我作为第一大股东坐在首位。
当初创立公司时,周歆瑶股份占比要比我高。
但我们在管理企业上是两种方向。
我主张放钱,不放权。
奖金分红随便给。
股权一定要握在自己手里。
周歆瑶完全不同。
在公司初具规模时,她对我说大家一起创业都不容易,现在日子开始好过了,也要给哥们分分股份。
为了保证她在公司的话语权,她提出让我拿出百分之十的股份。
她说她的就是我的。
我拒绝了。
我父母都是法律工作者。
从小我耳濡目染。
对待财产,我一向看得很清楚。
都说谈钱伤感情。
我知道没谈好钱才更伤感情。
她的就是她的。
不可能是我的。
比起她的意气用事,我一直很理智。
那天我们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没过几天周歆瑶服了软。
但我依旧态度坚决。
最后周歆瑶没办法,她已经承诺出去了。
只能把自己的股份分出去。
后来经过融资,她的股份再一次被稀释。
如今公司股份占比已经远远低于我了。